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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儘量別違章, 駕駛證新規下再想找人銷分就難了

前陣子在北京給人追尾了,雖然是我的全責,但是被追的是個外地車,而且進京證已過期,也要扣2分。當交警向被撞車主索要駕駛證的時候,他悲催的說:“罰車的吧,別扣本子上的分兒了,

快沒了。”

生活中你可以看到有很多司機開車很任性,不怕超速也不看紅燈。歸根結底是他們不怕扣分,可能是因為他親戚朋友那裡本子多,有的是分,隨便扣。就算沒那麼多本子也不打緊,每當你驅車到交警大院門口的時候,剛打開車門就會有一群人圍上來:“大哥,

銷分兒嗎?”。也就是說,你自己駕駛本上沒分了也沒關係,只要有的是錢,照樣可以隨便扣。不得不說,找人銷分或買分的現象一直以來是個BUG一般的存在。不過也情有可原,實際上你的車也不太可能一直是自己開,別人來銷分也說的過去,漏洞也因此產生。況且這是不少人的生財之道,以至於違規銷分族屢禁不止。不過2018年3月1日以後,各位新老司機開車不要再那麼任性了,
因為駕駛證銷分出臺了新政策,彼時你再想買分幾乎已經不可能了。

為進一步規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工作,嚴厲打擊買分賣分行為,交管部門統一對全國的電子眼處理系統進行了升級,並定於3月1日起正式調整處理他人車輛電子眼記分的相關流程。

到時候如果想替別人銷分,需要提前到視窗對車輛進行面簽綁定,綁定成功以後才能處理這輛車的違章。也就是說,一個人的駕駛本只能給綁定在這個駕駛本上的車輛進行銷分,其它車輛處理不了。而且這裡最關鍵在於“提前”兩個字,電子眼違章記分需在綁定之後。舉個例子,甲3月1日開乙的車產生違章,3月2日到視窗進行的車輛綁定,那麼前一天的這個違章是處理不了的,
甲的駕駛本只能處理這輛車3月2日以後的違章扣分。有了這個“提前”,賣分的那群人幾乎就沒有漏洞可鑽了,除非他能神機妙算,知道哪輛車即將違章而提前進行面簽綁定,那也得車主相信才行。

如果你說,那就可勁兒綁唄,

把認識和不認識的人的車都綁到自己的駕駛本上,如果真的可以這樣就太便宜了。新規對綁定車輛的數量也有限制,一個人最多只能同時綁定3輛其他人的車輛,一輛車也只能同時綁定3個其他人的身份證,並且一個人歷史累計綁定其他人車輛數目不超過5輛。也就是說,算上車主本人,一輛車最多有4個駕駛本銷分。這個數量是有根據的,基本上限定在了家庭內部使用,日常生活中就算老司機常開的車也就三四輛而已。

瞭解了這些,經常違章的讀者就要注意去綁定啦,免得臨時抱佛腳捉急。面簽可以在12123手機用戶端和交管業務視窗辦理,不過手機上好像只能綁定一輛非本人小型汽車。最好還是直接去視窗諮詢辦理,記得帶上本人的身份證、駕駛本,以及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和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另外讀者朋友們如果有奇葩的違章和銷分經歷,也多多和大家留言互動啦!

日常生活中就算老司機常開的車也就三四輛而已。

瞭解了這些,經常違章的讀者就要注意去綁定啦,免得臨時抱佛腳捉急。面簽可以在12123手機用戶端和交管業務視窗辦理,不過手機上好像只能綁定一輛非本人小型汽車。最好還是直接去視窗諮詢辦理,記得帶上本人的身份證、駕駛本,以及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和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另外讀者朋友們如果有奇葩的違章和銷分經歷,也多多和大家留言互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