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藏煙花爆竹非法銷售,小店主被拘留並罰款!
春節假期剛過,
返鄉過年的市民陸續返回深圳開工,
“開門炮”、鬧元宵,放鞭炮?
深圳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大家可千萬別違法!
隨著近年來深圳禁售禁燃煙花爆竹的宣傳深入人心,
為了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發生,
2月24日晚上8時許,香蜜湖派出所又接到市民報警,稱在園博園門口,被幾名燃放“摔炮”的小孩誤傷。民警隨即趕到現場,將幾名當事人帶回了派出所瞭解情況。
順藤摸瓜,香蜜湖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辦案隊民警立即趕赴金眾社區進行核查。
其實,貝某明知深圳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原本想趁著農曆新年期間偷偷進行售賣,從而小賺一筆。於是,她將煙花爆竹藏在店面後的小房間裡,平時陌生人來問絕口不提,只是熟人前來才會告知。不料,
當晚,民警當場收繳煙花爆竹共計20餘箱,對現場進行查封,並將店鋪負責人帶回派出所。目前,
有人說少了鞭炮少了年味兒,
但是年味兒是什麼呢?
小編認為
年味兒是人來營造的,
家人團聚在一起的歡樂,
過節時的輕鬆氛圍,
以及好天氣好空氣帶來的舒適感,
有了這些難道還不夠有“年味兒”?
為了深圳藍,
再次強調,
請您不要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