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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網購了一部“iphone X”手機,越用越卡……

“員警同志,我收了一個假蘋果手機,被騙了......”3月30日7時許,長興雉城街道某調劑商行負責人周某來到長興縣公安局偵查打擊中心報警。

接警後,偵查打擊中心三大隊民警立即前往該調劑商行展開調查。

2小時後,即在雉城街道某賓館內將嫌疑人林凡(化名,男,36歲,長興和平人)和李東(化名,男,22歲,長興煤山人)抓獲歸案。

(網路圖片)

按道理,

此類調劑商行的負責人眼睛都比較“毒”,

怎麼就被“贗品”給坑了?

事情是這樣的▼

3月20日,林凡花費1000元網購了一部“iphone X”手機,

到手後發現手機只是外表跟iphone X一模一樣,其實內部是安卓系統,而且用起來很卡。

“把這假iphone X 拿去當了,說不定有人不識貨我還能賺點錢呢。”林凡動起了歪腦筋。

(網路圖片)

3月24日20時,林凡撥通朋友李東的電話,拜託李東以至少3500元的價格幫他把“iPhone X”當了,

並承諾事成之後給李東“辛苦費”,李東爽快地答應了。於是林凡把“iPhone X”拿給了李東。

不明真相的李東隨即拿著這部“iphone X”來到海興路一家調劑商行,店員查看後告訴李東這是一部假iphone X,他們不收。李東悻悻地離開並把假iphone X一事告知林凡。

“手機模擬度很高,再去別的店試試吧。”兩人商量了一番後,決定繼續“碰碰運氣”。

於是,一心想拿到“辛苦費”的李東走進老熟人周某的調劑商行。周某沒有細看便以3500元的價格收下了。

第二天,周某讓懂行的人仔細檢查了手機,方知這是一部山寨手機,於是馬上聯繫李東要求他贖回,李東應諾兩日內來,卻遲遲不見蹤影,到最後連微信也不回了……無奈之下,周某只好向警方報案。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經審訊,嫌疑人林凡、李東對自己用假手機實施詐騙的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林凡、李東因詐騙被長興縣公安局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4日、12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