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

在法律上,哪幾類人就算拿了結婚證也不受法律保護?結婚條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須具備的要件。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條件包括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那麼這些結婚條件都具體是什麼?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以下這四類人,就算是拿了結婚證,法律上也是不認可的。

1、當事人未達到結婚年齡的。

婚姻法規定結婚的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但是在農村的有些地方,結婚的年紀去往往低於這個年齡,但是在婚姻登記的時候,工作人員一時不察或者違規辦理結婚登記,那麼這樣即使拿到了結婚證也是無效的,

也就是在這樣的婚姻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

2、近親結婚。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血親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即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擬制的血親,即雖無血緣聯繫,但法律確認其與自然血親有同等的權利義務的親屬,比如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如果當事人是上述關係,

那麼他們的結婚從始至終都是無效的,而且還是違法的。所以,即使他們通過關係取得了結婚證,那麼這證也什麼作用都沒有。

3、當事人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禁止患有嚴重疾病的男女雙方結婚,其目的是防止患有疾病一方嚴重危害配偶的健康,

或將疾病遺傳給下一代。這些疾病有這六種:性病、嚴重的精神病(俗稱癲子病)、重症智力低下(俗稱白癡、呆子)、.癱瘓、麻風病和其他傳染性疾病。所以在結婚前,婚前檢查還是很有必要的。婚姻法規定,患有這些疾病的人是禁止結婚的,如果已經結婚,法律上也不認可這種婚姻。

4、是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在市場經濟體制建立與逐步健全的今天,

重婚觀念很嚴重。所謂"大款"養"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現象,但是婚姻法規定,重婚是犯罪的,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是會被判刑的。

綜上所述,當事人未達到結婚年齡的,當事人就算拿了結婚證也不受法律保護。近親結婚的,法律不允許其結婚。當事人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是禁止結婚的,如果已經結婚,法律上也不認可這種婚姻。重婚是犯罪的,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