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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 | 一場“戀☆禁☆童癖”引發的騙局……傳媒公司的套路有多可怕?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有人說這是一場精心策劃博取流量的陰謀,

因為張木易與張千巽組成的MI2組合曾在一月份的時候公佈婚訊造勢招商。

也有人質疑男主張木易有戀☆禁☆童癖,看看下面戀☆禁☆童的標準,張木易和張千巽都達到了標準線以上。

更有網友爆出張木易早期在傳媒公司詐騙的黑歷史……

“勇敢愛”歌手背後的秘密

從@鹿飲溪先生的爆料中我們可以得到幾條線索:

1.張木易原名張楊,實則84年出生。(張木易是只是藝名,百科上虛構年齡)

2.張木易曾在世紀博灣做音樂人兼經紀人,當時他“騙著簽約的第一個藝人叫尹子茹,帶資100多萬”,對方後來還成為了他女友。

3.張木易離開“世紀博灣”後自己起的新公司——喜鵲音樂。這家公司的模式承襲世紀博灣,

也可以說是張木易移植了上家公司模式另起爐灶。

這些線索中的關鍵點:世紀博灣,也是張木易的“起點公司”,經查詢,這家公司仍在營業,註冊資本1000萬,實繳資本僅300萬,是京城鼎鼎有名的大騙子公司,在網上可以看到很多受害者爆料自己被騙的經歷。

網友稱這是一家“以挖掘明星包裝出道”出道為由、實則騙人錢財的皮包公司,

後來業務變成主要做“童星”。其手段非常簡單,就是“帶資出道”(關鍵在於騙取金額雖有不等,但都不低。培訓費、造型費、出歌費等等,不同專案各有收費)。

張木易的行為是不是戀☆禁☆童癖還有待考證,和張千巽的戀情究竟是真愛還是炒作也尚不明確,

但關於張木易背後的傳媒公司是騙子公司的傳聞似乎是板上釘釘的。

江山易改,騙術不變

張木易離開世紀博灣後並未“金盆洗手”,而是連續創立了幾家傳媒公司,以同樣的運作模式行騙。

其創立的喜鵲音樂傳媒有限公司也是一家皮包傳媒公司,曾改名為北京合悅天橙音樂傳媒有限公司,2014年4月6日被吊銷營業執照。

在喜鵲音樂文化傳媒倒閉後,張木易又創立了森美娛樂,森美娛樂完全複製了鵲音樂文化傳媒的運作模式,繼續斂財,但“好景”不長,2011年,《法治進行時》在揭露北京的皮包公司時,森美娛樂被點名批評,並且被工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表面上純情專一,沒想到騙人無數,讓人不得不感歎明星包裝的厲害!

傳媒公司“三步走”騙人套路

在調查張木易的這些黑歷史過程中,小菲也看到了許多網友在傳媒公司受騙的經歷,瞭解了這些公司的套路分“三步走”。

第一步 撒網

早些年這些皮包公司會讓所謂的星探,在路上拉人,用“我覺得你氣質特別好”“你長得就是明星相”這些花言巧語,將一些年輕人騙進公司。但近幾年,他們已經不局限於效率這麼低的方式了,而是在網上發佈一些招聘資訊,坐等魚兒上鉤。

第二步 宰魚

魚兒收網之後怎麼處理就是關鍵了,從這些受騙者的經歷中瞭解到,這些公司往往會在面試過程中讓他們填寫包含家庭情況的表格,而此舉目的,就是為摸清其家庭情況,通過家庭情況進行篩選,沒錢的被踢出局,有錢的約見進行複試。

面試過程中,所謂的面試官會進行偽專業性點評,暗示面試者離藝人差距很大,公司若強捧會有風險,借此機會詢問其是否考慮做帶資藝人,過段時間後再次約面試,能再來的,錢基本就能到手。

第三步 撒手

錢到手了,藝人是死是活也不關這些無良公司的事了,他們會安排人象徵性地給他們上上課,找一些暖場、駐場之類的小活讓藝人跑一跑,便不再理會,讓藝人自生自滅。最後,用紅不紅看命這種藉口把受害者搪塞過去。

由此可以看出傳媒騙子公司的套路其實並不複雜,但還是有不少有著明星夢的年輕人受騙,他們懷揣著夢想等待著所謂的“機會”,卻不料成為“黑經紀”的“獵物”。

這種騙局,在目前相關法律不夠完善,監管力度不夠的情況下,每天都在明目張膽地上演著。我們能做的,只有曝光,只有呼籲,希望每個人在追夢過程中能多留個心眼,不要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END

本文為菲凡烽火臺原創內容

(轉載請注明來源)

在喜鵲音樂文化傳媒倒閉後,張木易又創立了森美娛樂,森美娛樂完全複製了鵲音樂文化傳媒的運作模式,繼續斂財,但“好景”不長,2011年,《法治進行時》在揭露北京的皮包公司時,森美娛樂被點名批評,並且被工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表面上純情專一,沒想到騙人無數,讓人不得不感歎明星包裝的厲害!

傳媒公司“三步走”騙人套路

在調查張木易的這些黑歷史過程中,小菲也看到了許多網友在傳媒公司受騙的經歷,瞭解了這些公司的套路分“三步走”。

第一步 撒網

早些年這些皮包公司會讓所謂的星探,在路上拉人,用“我覺得你氣質特別好”“你長得就是明星相”這些花言巧語,將一些年輕人騙進公司。但近幾年,他們已經不局限於效率這麼低的方式了,而是在網上發佈一些招聘資訊,坐等魚兒上鉤。

第二步 宰魚

魚兒收網之後怎麼處理就是關鍵了,從這些受騙者的經歷中瞭解到,這些公司往往會在面試過程中讓他們填寫包含家庭情況的表格,而此舉目的,就是為摸清其家庭情況,通過家庭情況進行篩選,沒錢的被踢出局,有錢的約見進行複試。

面試過程中,所謂的面試官會進行偽專業性點評,暗示面試者離藝人差距很大,公司若強捧會有風險,借此機會詢問其是否考慮做帶資藝人,過段時間後再次約面試,能再來的,錢基本就能到手。

第三步 撒手

錢到手了,藝人是死是活也不關這些無良公司的事了,他們會安排人象徵性地給他們上上課,找一些暖場、駐場之類的小活讓藝人跑一跑,便不再理會,讓藝人自生自滅。最後,用紅不紅看命這種藉口把受害者搪塞過去。

由此可以看出傳媒騙子公司的套路其實並不複雜,但還是有不少有著明星夢的年輕人受騙,他們懷揣著夢想等待著所謂的“機會”,卻不料成為“黑經紀”的“獵物”。

這種騙局,在目前相關法律不夠完善,監管力度不夠的情況下,每天都在明目張膽地上演著。我們能做的,只有曝光,只有呼籲,希望每個人在追夢過程中能多留個心眼,不要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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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菲凡烽火臺原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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