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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整治機動車轉彎不讓直行 1小時5名駕駛員被罰100元記3分

4月18日上午,成都交警二分局在“治亂緩堵”專項整治中,針對機動車轉彎不讓直行的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在金琴路與撫琴西路路口,一個小時的時間,共有5位駕駛員被民警擋獲,

並受到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上午10點,記者來到了金琴路與撫琴西路路口,該路口的信號燈沒有設置方向指示,當綠燈亮起後,直行和左轉彎車輛均可以通行。交警二分局一大隊民警呂宏偉告訴記者,根據規定,轉彎的機動車讓行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部分轉彎車輛卻和直行車輛在路口“搶道”,導致交通擁堵或引發事故。

10點10分左右,一輛川A214**的白色汽車從金琴路方向行駛到了路口,此時撫琴西路上直行的車輛很多,駕駛員直接進行左轉,而直行車輛為了避讓只有減速停車。白色汽車“搶道”的行為讓原本正常通行的車流立即被阻斷。

隨即,民警呂宏偉立即上前糾正其違法行為,“在路口遇到這種情況,直行車輛有優先通行權,如果轉彎車不讓行,既造堵又容易導致事故。”對於該駕駛員的違法行為,民警對其做出了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10點20分,一輛銀色轎車從成都金琴路向撫琴西路行駛,

行至路口進行左轉彎時,遇到對面正在直行的車輛,轎車沒有讓行,而是繼續朝路口擠,導致路口車輛通行受阻,停在中央。“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行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民警說。

兩輛轎車一前一後在金琴路與撫琴西路路口,被民警攔下。“我曉得轉彎應該讓直行車輛,一不留神跟著前面的車就走了。

”駕駛員廖先生說,下次一定注意。因為機動車轉彎不讓直行,民警對這兩名駕駛員分別處以扣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如果轉彎車輛不避讓直行車輛,很容易造成車輛之間的擦掛,還有可能造成路口擁堵,甚至引起事故。”呂宏偉提醒,通過路口時,駕駛員要提前打開轉向燈並減速,對前後方來車、行人情況進行仔細觀察,在確認安全後方可轉彎。”廣大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一定要做到禮讓駕駛、安全出行。

成都商報用戶端記者 張肇婷 攝影報導

編輯 余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