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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獨生子女護理假要來了!最多每年20天…多個地方已明確!

目前,我國已有多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其中,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河南、廣州則是在地方計劃生育管理規定中進行了明確。

專家表示,在我國逐步邁入老齡化社會的當下,多地立法明確護理假,有利於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建議在地方性法規施行一段時間後,對其效果進行評估,總結相關經驗後可在國家層面進行立法或修法。

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顯現

自20世紀70年代實施計劃生育政策以來,作為積極回應國家號召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均已逐漸步入老年,其家庭也進入了空巢期。

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青海省委會主委張周平在提案中指出:“我國現有4.5億戶家庭,其中獨生子女家庭大約有1.6億戶,占比近三分之一。”

“在當今快節奏、高壓力的社會氛圍下,獨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間,

既要努力維持生計,又要撫養子女,更要照顧父母並支付高額的醫療康復費用,使得很多家庭疲於奔命、難以招架,也給社會帶來了沉重的經濟和精神負擔。”張周平說。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山在解讀《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時介紹,目前,在家庭結構小型化趨勢下,家庭照料護理愈加困難,特別是獨生子女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期間,難以得到護理照料,

是老年人家庭贍養中日益突出的問題,且自身難以克服,迫切需要政府、社會給予更多的關懷和幫助。

多地立法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

最早在地方立法中對獨生子女護理假作出規定的是河南省。2016年5月,新修訂的《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規定》明確規定,

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福建省第一個在地方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中作出了相應規定。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

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援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與福建省一樣,黑龍江、湖北、廣西、海南、重慶也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規中,明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今年1月,全國老齡辦向媒體發佈消息稱,到2017年底,已有8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省份中,湖北和黑龍江將護理假享受範圍擴大至所有子女。

黑龍江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湖北規定,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代表委員建議全國統一立法

今年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和委員建議國家立法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俞金堯在《關於制定獨生子女父母養老政策的提案》中建議,把各地實踐中的獨生子女護理假上升為國家政策,或適當延長獨生子女探親假的時間。

“由於實行省份較少,且護理假長短不一,導致在全國層面出現不公平和不均衡的問題,對全社會營造尊老愛老的氛圍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張周平表達了這樣的憂慮。

因此,張周平建議,為使獨生子女父母得到人性關懷和悉心護理,國家層面應出臺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專門用於陪侍老年父母。

在張周平看來,獨生子女護理假不只是給子女放假這麼簡單,還應當配套相應的措施。

張周平建議,在休假期間,社區醫療服務站和民辦居家養老機構對獨生子女進行照料、醫護培訓,配合短期入住、上門護理等配套服務,實現獨生子女家庭“醫養結合”模式的有機組合。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中子女與父母異地參加醫療保險的情況,允許父母醫療保險轉入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在政策暫不能允許父母轉入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參加醫保或者單位確實無法給予獨生子女休假的情況下,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間,給予獨生子女護理費補助。

如何讓子女護理假落地?

自各地立法以來,關於假期是否被挪作他用、企業負擔增加等擔憂也時常出現。專家認為,任何政策和法律,實施起來都會遇到如何落實到位的問題,上述疑慮確實有可能出現,但這些問題都可以在實施過程中加以調整和完善。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張曉慶認為,以獨生子女護理假為代表的養老普惠政策應當上升為國家層面的權益保障法規,而不僅僅是各個地方出臺時間不一、力度大小不一的實踐探索。

張曉慶建議,將獨生子女護理假列入勞動法,並出臺配套舉措推動落實。例如,對落實獨生子女護理假到位的企業,在財稅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激勵,對違規企業施加懲戒。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省份中,湖北和黑龍江將護理假享受範圍擴大至所有子女。

黑龍江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湖北規定,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代表委員建議全國統一立法

今年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和委員建議國家立法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俞金堯在《關於制定獨生子女父母養老政策的提案》中建議,把各地實踐中的獨生子女護理假上升為國家政策,或適當延長獨生子女探親假的時間。

“由於實行省份較少,且護理假長短不一,導致在全國層面出現不公平和不均衡的問題,對全社會營造尊老愛老的氛圍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張周平表達了這樣的憂慮。

因此,張周平建議,為使獨生子女父母得到人性關懷和悉心護理,國家層面應出臺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專門用於陪侍老年父母。

在張周平看來,獨生子女護理假不只是給子女放假這麼簡單,還應當配套相應的措施。

張周平建議,在休假期間,社區醫療服務站和民辦居家養老機構對獨生子女進行照料、醫護培訓,配合短期入住、上門護理等配套服務,實現獨生子女家庭“醫養結合”模式的有機組合。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中子女與父母異地參加醫療保險的情況,允許父母醫療保險轉入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在政策暫不能允許父母轉入獨生子女戶籍所在地參加醫保或者單位確實無法給予獨生子女休假的情況下,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間,給予獨生子女護理費補助。

如何讓子女護理假落地?

自各地立法以來,關於假期是否被挪作他用、企業負擔增加等擔憂也時常出現。專家認為,任何政策和法律,實施起來都會遇到如何落實到位的問題,上述疑慮確實有可能出現,但這些問題都可以在實施過程中加以調整和完善。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張曉慶認為,以獨生子女護理假為代表的養老普惠政策應當上升為國家層面的權益保障法規,而不僅僅是各個地方出臺時間不一、力度大小不一的實踐探索。

張曉慶建議,將獨生子女護理假列入勞動法,並出臺配套舉措推動落實。例如,對落實獨生子女護理假到位的企業,在財稅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激勵,對違規企業施加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