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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跨省抓醫生 鴻茅藥酒底氣何在

廠家動用公權力千里跨省抓人,看似牛氣沖天,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家屬劉璿收到的逮捕通知書。本文圖片 紅星新聞 圖

三個月前,因在網上發帖稱“鴻茅藥酒是毒酒”,廣州醫生譚秦東遭到廠家所在的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警方跨省抓捕。近日,“紅星新聞”“春雨醫生”等媒體和自媒體對此事進行報導和披露,引起了廣泛關注。

警方是以“損害商品聲譽罪”為由抓捕譚秦東醫生的。根據警方的《起訴意見書》可知,譚秦東去年12月在美篇APP上發佈了該文,

包括微信群、朋友圈和網站點擊等加起來,也不過三四千點擊,轉發(分享)不過一百多次。但鴻茅藥酒聲稱,受此文影響,有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涉及貨款近400萬元,造成利潤損失約142萬元。這應是譚秦東被抓捕、刑拘並準備起訴的原因。

一篇點擊那麼少的網帖,能否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這且不說了。相信很多人看了這則消息後,都不免會感到詫異,

覺得小題大做。換言之,這事情的處理方式與人們的常識認知存在偏差。那麼,究竟問題出在哪裡呢?

我認為,問題首先出在廠家。正常來講,廠家在網上遭到謠言中傷,或者真的認為網路言論損害了其正當權益,除了與對方交涉澄清事實、刪除言論外,還可以走民事訴訟管道,向對方索賠。廠家繞開民事調解和訴訟,直接訴諸警力,對當事人進行跨省抓捕,這自然引起人們反感。

警方接到報案,對相關事實要有一個初步判斷,而不能在事實不清、後果不明的情況下,就匆忙對當事人實施抓捕和刑拘。警方抓捕譚秦東後,檢察院兩次要求警方繼續偵查取證、補充偵查,由此可知,警方偵查存在倉促了事、證據不充分等情形。在這種情況下,警方千里迢迢趕赴廣州抓人,也就很難不被人質疑是濫用警力,過度介入民事糾紛。

回到事情本身,譚秦東發帖稱鴻茅藥酒是“來自天堂的毒藥”,

用詞雖然誇張,但文章卻也並非隨意抹黑產品。事實上,鴻茅藥酒存在虛假宣傳,並不是譚秦東無中生有的事情。據人民日報社主辦的《健康時報》報導,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這其中,不少是因為廠家存在誇張宣傳、誇大療效等行為。
這大概都可以申請吉尼斯世界紀錄了吧。

鴻茅藥酒作為非處方藥,既是藥又是酒,說是藥又到處宣傳“所有人都能喝”,說是酒又正如網友所說,除了肝癌沒有它治不了的病。一家屢屢違法宣傳、欺騙消費者的廠家,竟然還認為質疑者損害其名譽,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不管怎麼說,廠家動用公權力千里跨省抓人,看似牛氣沖天,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樣做只會讓更多人知道其違法違規劣跡。

(在原文基礎上略有刪改)

(在原文基礎上略有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