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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故事 | FM:婚外情、毒藥、邪教……揭開男子離奇慘死的真相

男子離奇慘死家中,神秘的“遺書”和自首的醫生,究竟哪個才是他死亡的罪魁禍首?撲朔迷離的案情之下疑點叢生,檢察官跋涉千里,輾轉多地,就在調查接近尾聲的時候,此案竟然又有意外轉折……

01

2013年的5月13日晚上9點多,救護車的警笛聲響徹山東濟寧某小鎮上空。可惜的是,當醫護人員沖進屋內搶救時,屋主許斌已經死亡,女主人楊蓮傷心欲絕,倒地不起。

正值壯年的許斌突然死亡,給了家人巨大的打擊。就在家人斷斷續續的回憶中,

這樣一番話引起了辦案機關的注意。

據許斌的家人所說,他身體一直很好,沒有其他疾病,還準備再要一個孩子。案發前,他正是剛喝完補身子的中藥,突然就渾身抽搐,倒地不起了。

莫非,是藥有問題?

辦案人員馬上兵分兩路,一方面針對許斌生前喝的中藥展開了細緻的勘查工作,提取中藥、藥渣、藥碗等,並在床頭櫥裡發現了五包用白紙包裝的粉末狀物質;另一方面,

則挨個詢問在場人員瞭解情況。可就在這時,女主人楊蓮不經意間的一個舉動被現場具有豐富經驗的偵查人員收入眼底。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詢問楊蓮的是一個老刑警,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經驗、細緻和敏感。這位老刑警介紹,在詢問楊蓮的時候,

楊蓮有幾次悄悄移開捂著臉的雙手,僅留出一條細縫,用餘光偷偷地瞟著偵查人員。這一行為令這名老刑警非常警覺,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考慮到楊蓮可能接觸過中藥,便剪下了她的手指甲,作為物證予以提取。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證據,而且這個證據不具有可補性,一旦錯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滅失的可能性非常大。

就在一切還沒有定論時,幾個人的出現使案件更加迷霧重重。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偵查工作本就沒有頭緒,就在案發後第二天下午,有三個人找到了辦案人員反映情況。

這三人是許斌的親戚和朋友。他們說,案發前兩三個月,許斌通過QQ給好友留言,預感到自己可能會遭遇不測。許斌死後,他的好友流覽了他的QQ空間,案發前一天,許斌留言說:“活著,真的很累!可誰願意去死呢……”

會不會是許斌想不開自殺了呢?就在偵查人員迅速對許斌的社會關係、日常情況展開調查之際,

死者的屍檢報告也出來了,可結果卻讓人更加摸不到頭緒。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中國人講究入土為安,許家人準備將屍體火化。可案件迷霧重重,有多處蹊蹺。如果就這麼火化,那很多證據很可能隨之被毀,所以偵查人員也在不斷做其家人的工作。最終,在征得其家人同意後,偵查人員將死者心、肺、肝臟等重要器官留存備檢。

02

查不出的毒物、表現詭異的妻子和莫名的“遺言”,這起案件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無形的壓力使偵查人員寢食難安。

時間一晃而過,在許斌死亡後的第12天,案件突然出現了轉機。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經過初查,偵查人員發現,村裡有傳言說楊蓮與同村村民王鋒有曖昧關係,那會不會是因為兩人曖昧關係被死者發現,而造成被滅口的後果呢?

正當偵查人員準備深入調查時,一件出乎人們意料的事情發生了:王鋒投案自首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03

王鋒,男,1979年生於濟寧,中專醫學畢業後在村裡開了家診所,成了一名鄉村醫生。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在村民眼中,王鋒醫術不錯,也樂於助人,就是家庭交易處理得不好,和妻子關係比較僵。

王鋒和許斌夫婦是鄰居,平時關係不錯。2011年,楊蓮懷疑自己得了癌症,想到大醫院做檢查,找王鋒幫忙。此時許斌在外地打工,王鋒幫忙聯繫了醫院、醫生,還全程跟著。檢查後,楊蓮很健康。

這次“生病”,拉近了兩人的關係。此後,不論有事沒事,楊蓮經常去王鋒的衛生室找他。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時間長了,楊蓮會哭訴自己生活的不幸,而王鋒的婚姻本就有很多問題,於是兩人之間就產生了很多共鳴。同病相憐的兩人,最終走在了一起。為了能和楊蓮長相廝守,也是因為和妻子無法再繼續生活下去了,王鋒選擇了離婚。

沒多久,兩人相好的事在村裡傳開了,許斌對兩人的關係也產生了懷疑。

2013年元宵節的晚上,許斌偶然看見王鋒發給妻子的曖昧短信,十分生氣。當夜,他帶著刀和汽油翻牆闖進王鋒家裡,把睡夢中的王鋒砍傷。

王鋒疼得醒來,一個沒站穩,直接跪倒在地上,連忙給許斌磕頭,求他放過自己。急眼的許斌拿起刀,又在王鋒的左腿上砍了一刀,並威脅說不離開楊蓮就殺了他全家。幸好楊蓮聞訊趕來,攔了下來。由於許斌沒有實證,也害怕報警被抓,就把人送到醫院救治。之後,許斌夫婦一直看護王鋒,還包攬了所有的醫藥費。

許斌造成的外傷很快就好了,但王鋒心裡的屈辱仇恨卻再也無法磨平,而楊蓮似乎也對丈夫傷害王鋒的事忍無可忍,在衝動魔鬼的驅使下,兩人起了邪念。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據王鋒供述,這件事發生之後,楊蓮提出要給王鋒報仇,兩人商量了很多次如何殺死許斌。經過一番掙扎,曾經救死扶傷的醫生卻為了自己的私欲舉起了屠刀。就在案發前2個月,他給了楊蓮兩支胰島素針劑,讓她給許斌注射。

給健康的人注射胰島素,會導致低血糖,出現四肢麻木、神志昏迷、驚厥等症狀,如不及時搶救,可致人死亡。可由於給人注射針劑有一定的難度,楊蓮試探再三卻始終沒有機會,只得把針劑扔掉,另想他法。

雇兇殺人,開車撞死……楊蓮為了殺死丈夫,腦海中搜索著所有可行方法,可對此毫不知情的許斌沒有絲毫防備,以至於後來楊蓮要帶著許斌去醫院看病,為兩人備孕做準備時,許斌無比欣喜,一口答應。

可他不知道,自己的枕邊人哪裡是真心要和他再生個孩子、好好過日子,而是想出了一個惡毒的計謀,要置他於死地。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當時楊蓮突然想起村裡曾經有人喝一種叫助壯素的毒藥自殺,這種毒藥毒性大、隱蔽性強,楊蓮就提議用這個毒藥去毒殺許斌,並且讓王鋒去買。然後假借需要調理身體為由,讓許斌喝藥,從而伺機下毒。

之後,王鋒用化名,花了500元從上海的一家公司網購了100克助壯素。收到之後,王鋒就把一個裝有20克毒藥的塑膠瓶交給了楊蓮。剩下的毒藥,他則倒進河裡,裝藥的瓶子也燒毀了。

5月13日晚上,楊蓮趁許斌熬藥的時候,用手捏了一點放在許斌喝藥的碗裡。最終,許斌中毒身亡。

第二天淩晨,正在診所休息的王鋒聽到敲門聲,一看是楊蓮在家人陪同下來看病。無比忐忑的王鋒緊張地盯著來人,終於從楊蓮母親的口中得知,許斌死了。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在許斌死後,王鋒和楊蓮的行為有些反常,引起過家人的懷疑,他倆還找過律師諮詢。而王鋒更是夜不能寐。曾經救死扶傷的醫生,現在卻親手殺了人,這樣的反差令他備受煎熬、日夜焦慮。最終,在家人的勸導下,王鋒選擇了投案。

04

次日,公安機關正式立案偵查,並于當日將楊蓮抓獲歸案。

案件柳暗花明,偵查人員馬上將許斌留存的器官送檢,如果真如王鋒所說,只要許斌的送檢器官、楊蓮的指甲以及現場的藥碗都檢出名為“助壯素”的毒素,那案件即可真相大白。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氣,期待著最終的鑒定結果。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偵查人員立即將留存的器官送檢,果真檢出了毒藥成分,而楊蓮的手指甲、藥碗裡,以及在楊蓮家裡搜出的白色粉末狀物品中均檢測出毒藥,並且毒藥成分一致。雖然毒藥成分是一致的,但最終的檢測結果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成分是“矮壯素”,而非王鋒所說的“助壯素”。

“矮壯素”?“助壯素”?看似名字相近的兩種毒藥卻可能導致截然不同的結果。雖然有了王鋒的供述,但卻和客觀證據無法達成一致,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

05

2013年10月,案件移送濟寧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時任濟寧市檢察院公訴一處的員額檢察官于海接手了此案。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閱卷的時候,我就意識到毒藥是本案最關鍵的問題。王峰供述的是用“助壯素”下的毒,而死者卻死于“矮壯素”中毒,在楊蓮拒不認罪,剩餘毒藥又被銷毀的情況下,如果不能排除這一矛盾,本案就達不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起訴標準。

審查起訴期間,被害人家屬多次到院瞭解情況,詢問進度。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許斌的父親知道我們的顧慮後,含著了眼淚給我說:“楊蓮和王峰就是現實版的潘金蓮和西門慶。現在法治這麼健全,難道都不能將兇手繩之于法嗎?如果法律不能懲罰他們,我就當武松,替兒子報仇。”老人家的一席話對我觸動很深,作為一名檢察官,如果不能查清事實,我良心難安。

該如何查清案件事實呢?首先要弄清,這兩種毒藥的區別。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我們專門去請教了市農業部門的專家。“助壯素”和“矮壯素”均是農業用藥,是白色的結晶物體,易溶于水、易潮解,具有強烈的刺鼻性氣味,毒性很強。雖然二者的名稱、外觀相似,但化學成分卻截然不同,屬於兩種不同的物質,而且“矮壯素”的毒性要遠大於“助壯素”,但價格卻比較低。

王鋒提供了訂貨單,的確是“助壯素”,售貨商是上海的一家生物公司。明明買的是“助壯素”,可為什麼被害人卻死于“矮壯素”中毒?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供應商是上海的一家生物公司。第一站就是上海,這間公司是兩個創業青年合夥開辦的,很不正規。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得知自己出售的藥物害死了人,兩名年輕人害怕惹麻煩上身,都不願配合調查。我們花費很長時間做工作,最終調取了銷售記錄和購貨清單,並給他們做了詢問筆錄。原來這家公司是根據客戶的需要從無錫的一家公司進貨,但本公司沒有存貨。

之後,檢察官又出發去到河南鄭州找到生產廠家,調取銷售記錄,發現這批“助壯素”是2013年1月份生產的,是否有存貨,只有到倉庫去找,才能確定。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我們連夜趕到河南省中牟縣,在一個偏僻的村莊裡找到了公司的倉庫。這間1000多平米的倉庫裡堆滿了各種各樣的化學品,由於公司的管理不規範,沒有貨物的電子資訊,只能靠人工逐一查找。我們三個人用赤裸的雙手在堆積如山的化學品面前逐一查找,每天都要工作七、八個小時。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第五天,我們終於找到了一些標注為“助壯素”的物品,然而我們辦案人員的雙手均有不同程度的灼傷。

此外,調查小組調取了三個公司的銷售記錄、通話和QQ聊天等記錄,經核對,全部能夠一一對應。

當即,他們將搜查到的物品全部送往公安部進行鑒定。一周後,鑒定意見終於出來了。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06

辦案過程中,有蹊蹺、有波折、有奔波,卻還有一個很大的意外收穫。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在對楊蓮的訊問中,有一個情節引起了我的注意。

當問及她和王鋒的關係時,楊蓮說:“我們倆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我信‘全能神’,因為王鋒有文化,組織想拉攏他,就安排我色誘他。藥也是‘全能神’給我的,說是傳福音的,我不知道有毒,就給許斌吃了。”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全能神”是被依法認定的邪教組織,2014年5月又在招遠製造了一起惡性殺人案件,社會關注度極高。當時我就想,能不能從楊蓮口出挖出一些有關“全能神”的線索。

楊蓮是信口胡謅,借邪教推脫責任,還是真的邪教成員?如果是,她又有能接觸到什麼層次的邪教成員呢?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通過調查,我們確定楊蓮是“全能神”成員,而且是當地“全能神”組織的高級成員。然而,楊蓮非常狡猾,拒不交代她掌握的“全能神”組織的成員資訊。於是,我們從立功的角度向她展開了政策攻勢,在強大的攻勢下,楊蓮終於交代了其掌握的“全能神”組織的犯罪線索。

隨後,檢察官將線索轉交給有關部門。順藤摸瓜,成功破獲了一個“全能神”邪教組織,2名骨幹成員被判刑,行政處罰多人,教育訓誡40餘人。

2014年11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楊蓮具有立功情節,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認定王鋒具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現,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5年8月,省高法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感謝濟寧市檢察機關提供支持

注:本案中除辦案人員外,其餘皆為化名

來源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02

查不出的毒物、表現詭異的妻子和莫名的“遺言”,這起案件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無形的壓力使偵查人員寢食難安。

時間一晃而過,在許斌死亡後的第12天,案件突然出現了轉機。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經過初查,偵查人員發現,村裡有傳言說楊蓮與同村村民王鋒有曖昧關係,那會不會是因為兩人曖昧關係被死者發現,而造成被滅口的後果呢?

正當偵查人員準備深入調查時,一件出乎人們意料的事情發生了:王鋒投案自首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03

王鋒,男,1979年生於濟寧,中專醫學畢業後在村裡開了家診所,成了一名鄉村醫生。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在村民眼中,王鋒醫術不錯,也樂於助人,就是家庭交易處理得不好,和妻子關係比較僵。

王鋒和許斌夫婦是鄰居,平時關係不錯。2011年,楊蓮懷疑自己得了癌症,想到大醫院做檢查,找王鋒幫忙。此時許斌在外地打工,王鋒幫忙聯繫了醫院、醫生,還全程跟著。檢查後,楊蓮很健康。

這次“生病”,拉近了兩人的關係。此後,不論有事沒事,楊蓮經常去王鋒的衛生室找他。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時間長了,楊蓮會哭訴自己生活的不幸,而王鋒的婚姻本就有很多問題,於是兩人之間就產生了很多共鳴。同病相憐的兩人,最終走在了一起。為了能和楊蓮長相廝守,也是因為和妻子無法再繼續生活下去了,王鋒選擇了離婚。

沒多久,兩人相好的事在村裡傳開了,許斌對兩人的關係也產生了懷疑。

2013年元宵節的晚上,許斌偶然看見王鋒發給妻子的曖昧短信,十分生氣。當夜,他帶著刀和汽油翻牆闖進王鋒家裡,把睡夢中的王鋒砍傷。

王鋒疼得醒來,一個沒站穩,直接跪倒在地上,連忙給許斌磕頭,求他放過自己。急眼的許斌拿起刀,又在王鋒的左腿上砍了一刀,並威脅說不離開楊蓮就殺了他全家。幸好楊蓮聞訊趕來,攔了下來。由於許斌沒有實證,也害怕報警被抓,就把人送到醫院救治。之後,許斌夫婦一直看護王鋒,還包攬了所有的醫藥費。

許斌造成的外傷很快就好了,但王鋒心裡的屈辱仇恨卻再也無法磨平,而楊蓮似乎也對丈夫傷害王鋒的事忍無可忍,在衝動魔鬼的驅使下,兩人起了邪念。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據王鋒供述,這件事發生之後,楊蓮提出要給王鋒報仇,兩人商量了很多次如何殺死許斌。經過一番掙扎,曾經救死扶傷的醫生卻為了自己的私欲舉起了屠刀。就在案發前2個月,他給了楊蓮兩支胰島素針劑,讓她給許斌注射。

給健康的人注射胰島素,會導致低血糖,出現四肢麻木、神志昏迷、驚厥等症狀,如不及時搶救,可致人死亡。可由於給人注射針劑有一定的難度,楊蓮試探再三卻始終沒有機會,只得把針劑扔掉,另想他法。

雇兇殺人,開車撞死……楊蓮為了殺死丈夫,腦海中搜索著所有可行方法,可對此毫不知情的許斌沒有絲毫防備,以至於後來楊蓮要帶著許斌去醫院看病,為兩人備孕做準備時,許斌無比欣喜,一口答應。

可他不知道,自己的枕邊人哪裡是真心要和他再生個孩子、好好過日子,而是想出了一個惡毒的計謀,要置他於死地。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當時楊蓮突然想起村裡曾經有人喝一種叫助壯素的毒藥自殺,這種毒藥毒性大、隱蔽性強,楊蓮就提議用這個毒藥去毒殺許斌,並且讓王鋒去買。然後假借需要調理身體為由,讓許斌喝藥,從而伺機下毒。

之後,王鋒用化名,花了500元從上海的一家公司網購了100克助壯素。收到之後,王鋒就把一個裝有20克毒藥的塑膠瓶交給了楊蓮。剩下的毒藥,他則倒進河裡,裝藥的瓶子也燒毀了。

5月13日晚上,楊蓮趁許斌熬藥的時候,用手捏了一點放在許斌喝藥的碗裡。最終,許斌中毒身亡。

第二天淩晨,正在診所休息的王鋒聽到敲門聲,一看是楊蓮在家人陪同下來看病。無比忐忑的王鋒緊張地盯著來人,終於從楊蓮母親的口中得知,許斌死了。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在許斌死後,王鋒和楊蓮的行為有些反常,引起過家人的懷疑,他倆還找過律師諮詢。而王鋒更是夜不能寐。曾經救死扶傷的醫生,現在卻親手殺了人,這樣的反差令他備受煎熬、日夜焦慮。最終,在家人的勸導下,王鋒選擇了投案。

04

次日,公安機關正式立案偵查,並于當日將楊蓮抓獲歸案。

案件柳暗花明,偵查人員馬上將許斌留存的器官送檢,如果真如王鋒所說,只要許斌的送檢器官、楊蓮的指甲以及現場的藥碗都檢出名為“助壯素”的毒素,那案件即可真相大白。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氣,期待著最終的鑒定結果。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偵查人員立即將留存的器官送檢,果真檢出了毒藥成分,而楊蓮的手指甲、藥碗裡,以及在楊蓮家裡搜出的白色粉末狀物品中均檢測出毒藥,並且毒藥成分一致。雖然毒藥成分是一致的,但最終的檢測結果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成分是“矮壯素”,而非王鋒所說的“助壯素”。

“矮壯素”?“助壯素”?看似名字相近的兩種毒藥卻可能導致截然不同的結果。雖然有了王鋒的供述,但卻和客觀證據無法達成一致,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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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案件移送濟寧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時任濟寧市檢察院公訴一處的員額檢察官于海接手了此案。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閱卷的時候,我就意識到毒藥是本案最關鍵的問題。王峰供述的是用“助壯素”下的毒,而死者卻死于“矮壯素”中毒,在楊蓮拒不認罪,剩餘毒藥又被銷毀的情況下,如果不能排除這一矛盾,本案就達不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起訴標準。

審查起訴期間,被害人家屬多次到院瞭解情況,詢問進度。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許斌的父親知道我們的顧慮後,含著了眼淚給我說:“楊蓮和王峰就是現實版的潘金蓮和西門慶。現在法治這麼健全,難道都不能將兇手繩之于法嗎?如果法律不能懲罰他們,我就當武松,替兒子報仇。”老人家的一席話對我觸動很深,作為一名檢察官,如果不能查清事實,我良心難安。

該如何查清案件事實呢?首先要弄清,這兩種毒藥的區別。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我們專門去請教了市農業部門的專家。“助壯素”和“矮壯素”均是農業用藥,是白色的結晶物體,易溶于水、易潮解,具有強烈的刺鼻性氣味,毒性很強。雖然二者的名稱、外觀相似,但化學成分卻截然不同,屬於兩種不同的物質,而且“矮壯素”的毒性要遠大於“助壯素”,但價格卻比較低。

王鋒提供了訂貨單,的確是“助壯素”,售貨商是上海的一家生物公司。明明買的是“助壯素”,可為什麼被害人卻死于“矮壯素”中毒?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供應商是上海的一家生物公司。第一站就是上海,這間公司是兩個創業青年合夥開辦的,很不正規。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得知自己出售的藥物害死了人,兩名年輕人害怕惹麻煩上身,都不願配合調查。我們花費很長時間做工作,最終調取了銷售記錄和購貨清單,並給他們做了詢問筆錄。原來這家公司是根據客戶的需要從無錫的一家公司進貨,但本公司沒有存貨。

之後,檢察官又出發去到河南鄭州找到生產廠家,調取銷售記錄,發現這批“助壯素”是2013年1月份生產的,是否有存貨,只有到倉庫去找,才能確定。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我們連夜趕到河南省中牟縣,在一個偏僻的村莊裡找到了公司的倉庫。這間1000多平米的倉庫裡堆滿了各種各樣的化學品,由於公司的管理不規範,沒有貨物的電子資訊,只能靠人工逐一查找。我們三個人用赤裸的雙手在堆積如山的化學品面前逐一查找,每天都要工作七、八個小時。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第五天,我們終於找到了一些標注為“助壯素”的物品,然而我們辦案人員的雙手均有不同程度的灼傷。

此外,調查小組調取了三個公司的銷售記錄、通話和QQ聊天等記錄,經核對,全部能夠一一對應。

當即,他們將搜查到的物品全部送往公安部進行鑒定。一周後,鑒定意見終於出來了。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06

辦案過程中,有蹊蹺、有波折、有奔波,卻還有一個很大的意外收穫。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在對楊蓮的訊問中,有一個情節引起了我的注意。

當問及她和王鋒的關係時,楊蓮說:“我們倆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我信‘全能神’,因為王鋒有文化,組織想拉攏他,就安排我色誘他。藥也是‘全能神’給我的,說是傳福音的,我不知道有毒,就給許斌吃了。”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全能神”是被依法認定的邪教組織,2014年5月又在招遠製造了一起惡性殺人案件,社會關注度極高。當時我就想,能不能從楊蓮口出挖出一些有關“全能神”的線索。

楊蓮是信口胡謅,借邪教推脫責任,還是真的邪教成員?如果是,她又有能接觸到什麼層次的邪教成員呢?

濟甯市檢察院檢察官 于海:

通過調查,我們確定楊蓮是“全能神”成員,而且是當地“全能神”組織的高級成員。然而,楊蓮非常狡猾,拒不交代她掌握的“全能神”組織的成員資訊。於是,我們從立功的角度向她展開了政策攻勢,在強大的攻勢下,楊蓮終於交代了其掌握的“全能神”組織的犯罪線索。

隨後,檢察官將線索轉交給有關部門。順藤摸瓜,成功破獲了一個“全能神”邪教組織,2名骨幹成員被判刑,行政處罰多人,教育訓誡40餘人。

2014年11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楊蓮具有立功情節,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認定王鋒具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現,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5年8月,省高法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感謝濟寧市檢察機關提供支持

注:本案中除辦案人員外,其餘皆為化名

來源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