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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念農(副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等提起公訴

【蘇州工業園區海關原關長李念農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張穎涉嫌受賄案被提起公訴】

蘇州工業園區海關原關長李念農(副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張穎涉嫌受賄罪一案,

2018年4月17日,已由蘇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二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並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蘇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念農利用其先後擔任南京海關技術處處長兼中國電子口岸資料中心南京分中心主任、南京海關辦公室主任、金陵海關關長、蘇州工業園區海關關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

在業務承攬、人事分配、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單獨或夥同被告人張穎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中被告人張穎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數額巨大,對二被告人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念農還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
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與受賄罪數罪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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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檢察院依法對李念農(副廳級)決定逮捕

(圖片來自網路)

江蘇省檢察院依法對李念農決定逮捕

日前,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蘇州工業園區海關原關長李念農(副廳級)決定逮捕。

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