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個月13次報修漏水!年租金14萬門面房補漏誰應負責?
門面房漏水一年半,損失誰來擔?
在交房時,卻發現門面房地面潮濕發黴、牆面有多處滲水痕跡。
沒想到,從2016年10月開始,到現在一共報修了13次……即便每次都有維修,但滲水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門面房東北角和西北角牆體仍有滲水痕跡。
長達一年半的時間,房子始終因為品質問題無法出租,而王先生這間門面房當時在仲介登記的報價是14萬。王先生表示,目前還沒解決的門面房滲水問題已經給他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
開發商:漏水是樓上違建引起的
一年半的時間就有13次報修記錄,為何滲水問題遲遲無法解決?對此,中海國際社區的物業負責人表示,滲水問題很難處理,物業公司只能聯繫中海地產方進行維修。
而中海地產方在經認定後,
業主:漏水在違建前就已存在
然而,王先生並不認同這位負責人的說法,因為在樓頂的陽光房建成之前,滲水情況就已經存在。
那在這種各執一詞的情況下,王先生到底應該如何維權呢?
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呂律師表示,首先,要確定房屋滲漏的原因,到底是因為房屋品質問題,
目前,王先生已經決定向房屋質檢部門投訴,確定房屋滲水原因後繼續維權。
開發商表示,屢修不好是因為滲水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的維修不一定一次就成功。對此,專業防水從業人員,你怎麼看?
Hello,夥伴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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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中國建築防水》雜誌社
蘇州悅居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總編輯:徐建月
執行主編:潘文亮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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