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始,不想成為“失地農民”,有4件事不要做了,農民要知道
近年來農村變化之大,有目共睹。不但農村結構發生變了,比如說土地改革、戶籍改革等,農村資源和土地價值得到釋放;而且農村面貌改善以及農民生活水準的上升,更是看得見的。
不過,總的來說,所有這些變化,最受農民重視的,當屬土地了。因為生活在農村,土地是根本。並且今年全面完成土地確權,農民的土地價值提升、農民的土地權益更有保障了。
第1件:私自違規買賣土地
第2件事:土地長期拋荒、閒置
國家整頓農村土地,目的在於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避免浪費,對耕地長期拋荒、宅基地常年閒置的等超過2年的,集體有權收回。
第3件:破壞耕地以及改變耕地用途
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國家有嚴格的保護政策。個人或者單位禁止破壞耕地或者在耕地上建房,
第4件:土地有償退出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農民到城市買房定居,回農村的時間越來越少了,國家也出臺政策,符合條件的農民可以有償退出農村土地,宅基地和承包地全部退出,
綜上,對於進城和不想種地的農民,如果不想失去土地,可以通過轉租或者入股合作社,獲得分紅。一是避免土地拋荒,二可以定期獲得收益,豈不是更好。不過今年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