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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不能把撫養費每月再多給我們父子1000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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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離婚2年多了,當時我們離婚的時候,我沒有工作,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所以孩子被判給了我前夫。

我每月需要支付給我前夫一千塊錢,做我給我兒子的撫養費。

離婚之後,我找了一份工作,最開始一個月工資只有兩千多,給了撫養費後,我自己剩的錢,吃吃飯什麼的就沒了,還不敢吃好的。住我一直是和別人合租的,住的很偏,我們4個人合租了一套3室一廳,我那間小屋300塊錢。

後來工資高點了,一個月有三千多,給了撫養費還剩兩千多,去看孩子的時候,

也能給孩子買點零食什麼的了。做了一年時間,我跳槽了,去了另一家公司,因為這一年我一直在學習相關知識,跳槽過去之後,一個月有差不多四千的工資。

反正離了婚後,我的日子慢慢越過越好,現在已經從之前合租的小屋搬了出來,在一個老小區自己租了個小房子住,偶爾把兒子接過來和我一起住。這兩年多,朋友也陸陸續續給我介紹過幾個,剛開始礙於面子我還去見一見,

後來見都不見了。我現在什麼都不想,只想著如何能把日子過好,能多賺點錢,然後怎麼能把兒子撫養權爭過來。

平時我和我前夫沒什麼聯繫,頂多是我說我什麼時候去看孩子,什麼時候送孩子回去,或者給孩子買了什麼東西,放在附近的哪家店,他下班了去拿回家。前幾天破天荒的,他突然主動找我,我剛開始還以為兒子那邊有什麼事情,最後發現,醉翁之意不在酒,

他居然和我說出讓我每個月多給1000塊錢撫養費的話,因為他現在單位效益不好,發不了全工資,他錢不夠。

呵,我的前夫啊,當時離婚的時候,你不是讓我滾嗎?你不是說我離開了你就是死路一條嗎?既然你現在養不了兒子,那就把兒子的撫養權交出來吧,你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還養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