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懷寧人如發現身邊人有這種行為,請及時向城管部門報案
摘要
隨著我縣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建築裝璜產生的垃圾也日漸增多,
知識點解讀
根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縣城管執法局將對重點路段和區域加強監管、蹲守和巡查,一旦發現偷倒行為,將嚴格進行查處。
為有效解決建築垃圾處置問題,我縣在龍山路東與高速路之間建有建築垃圾消納堆放場,請廣大業主自覺地將建築裝璜垃圾運住該消納場進行處置。同時,呼籲廣大市民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