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你怎麼看?男子嫌“苟”姓不好想改“敬”
據大河報4月13日報導,家住焦作溫縣南張羌鎮的苟先生覺得他的姓氏叫起來不太好聽,給其工作、生活帶來很多不便,甚至有時遭遇尷尬那是常有的事。為了讓下一代不重蹈覆轍,
【“苟”改“敬”有實例】
公開資料顯示,苟姓,春秋戰國已有之。據2006年統計:全國苟姓人口現約有33萬,約占全國人口的0.026%,是中國第237常見姓。苟姓人為何會改姓敬呢?據姓氏學研究專家稱,
2008年,滎陽一村裡的苟姓村民找出了族譜,證明了苟姓祖上為“敬”,五代十國時期,後晉一“敬”姓大臣因為要避皇帝石敬瑭的名諱,忍痛減“文”改姓為“苟”。為此,村民決定集體改姓,在經歷了派出所及上級公安分局嚴格審批之後,
同樣在登封市唐莊鄉,上百名苟姓村民借鑒他們的做法,也進行了集體改姓。這之後,陝西、甘肅、河北、瀋陽、黑龍江等地的很多苟姓人,紛紛認祖歸宗,成功改姓“敬”。
苟先生說,他家族中本家兄弟,哥哥的孩子,以及他的大女兒也都由苟姓改成了敬姓,大女兒是在2014年左右改的姓,當時有苟姓改敬姓政策。
【法規】
根據《河南省公安機關戶政服務管理工作規範(試行)》規定,以下情形可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申請變更名字:
姓名或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姓名或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等。
申請變更姓名,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方能給予其更改。
若未成年人變更姓名,應經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協商一致,才能更改;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還需征得其本人同意等,否則不預更改。
【大河網評】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
我國姓氏文化源遠流長,有深厚的倫理基礎,社會普遍遵循。公民若僅憑個人喜好願望並創設姓氏,會造成對文化傳統和倫理觀念的衝擊,影響社會秩序管理,會對個人工作、學習、生活等帶來極大的不便。
如果是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公民更改姓名,相關部門應予支持和配合。
姓名,是一個標識和符號,也沒必要作為一種負擔。公民更改姓名,相關部門應予支持和配合。
姓名,是一個標識和符號,也沒必要作為一種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