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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廢舊閒置單車逾9000輛

行動當日,相關部門共出動管理人員約2000人次,清理調運車輛約400輛次。

南方日報記者 符超軍 攝

18日,筆者從廣州市交通部門瞭解到,為解決廢舊閒置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以下簡稱“廢舊閒置單車”)長期佔用道路、公共場地、綠道等公共空間,影響市容環境的問題,市交委、城管委、交警支隊聯合各區政府、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於18日在全市開展廢舊閒置單車的集中清理行動。

行動當日,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白雲區等區、街道相關部門共出動管理人員約2000人次,

清理調運車輛約400輛次,清理退出營運企業的廢舊閒置單車超過9000輛。

南方日報記者 余秋亮 通訊員 交通宣

現場▶▶住宅社區清出百輛廢舊共用單車

據瞭解,此次集中清理行動按照分類處置原則開展。對於正常運營企業的廢舊閒置單車,由各區街政府督促單車企業進行回收,並將回收情況納入對單車企業的服務品質考核;對退出運營企業的單車,

由各區組織街道和城管部門進行挪移暫管。

18日下午,越秀區北京街開展為期三天的共用單車清理整治大行動,由街道城管科牽頭,組織執法隊、環衛站、社區居委會的65人隊伍分成兩組,對越華路116號大院、華甯裡、廣大二巷、昌興街、壬葵坊等路段無序堆放的共用單車進行清理整治。筆者跟隨其中一組來到越華路116號大院開展清理整治,僅一個大院住宅社區就清理出上百輛共用單車。

據統計,在昨日的清理行動中,北京街共清理出摩拜單車110輛、ofo單車170輛,無人維護共用單車110輛,廢舊無主三輪車5台。據街道相關負責人透露,清理的摩拜和ofo共用單車將臨時規整並存放在中山四路府學西區域路段。其他已倒閉且無管理單位的共用單車則集中堆放至中山五路空地放置。筆者在空地看到,數百輛的無主共用單車堆放成了約1.5米高的“小山”。

交委▶▶正在研究清退廢舊共用單車處置辦法

市交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前期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無序發展和競爭,部分企業已暫停運營或退出廣州市,但相關企業尚未把旗下單車全部回收。與此同時,正在廣州市經營的摩拜、ofo兩家企業,由於對自行車維護保養投入不足,造成當前廢舊閒置單車占道堆放、影響市容的問題比較突出。

該負責人透露,廣州市相關部門一直在積極研究探索通過合法途徑對這些廢舊閒置單車進行清理處置。

但是由於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屬於新生業態,專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尚未健全完善,特別是對廢舊閒置單車的清理和後續處置,不僅涉及到公共利益、市容市貌的問題,同時也涉及到物權法,目前在國內還沒有成熟的做法。

目前,市交委一方面正組織專業的法律機構進行研究,另一方面也通過組織開展集中清理行動對廢舊閒置單車進行挪移暫管。下一步,市交委還將積極推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的規範管理工作,推動構建“共建共治共用”的行業治理格局,引導行業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維護乾淨整潔規範有序的城市環境。

業內人士分析,在去年8月起禁止企業任何形式的新投單車後,本次行動可以視為“做減法”的措施。“此前有資料統計,廣州已湧進超過80萬輛共用單車,遠超需求量。因此,在‘禁投令’後再組織對廢舊或無主車輛集中處理,有利於廣州建立健康良好的共用單車運營市場。”該人士說。

專家▶▶參考“失物招領”程式處置無主共用單車

在清理行動中,不少共用單車是已經退出營運的無主共用單車。為何不能對市內無主廢舊共用單車進行直接拍賣或是清理處理?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磊表示,共用單車作為新生事物,和國家已有的市容環境衛生標準實際上在整個規定上還不完全匹配,城管執法也會有障礙,涉及到物權。

“路面上它已經不能使用,但還是具有一定財產價值。這個過程中,城管等其它部門處理,必須有行政法上的依據,就是職權的依據。就是要進一步細化、明確執法主體和執法程式。”周磊說。

周磊建議,由於共用單車是新生事物,可在立法中進一步明確對廢舊單車的管理部門、處理措施,形成執法依據。同時,可參考“失物招領”的程式處置“無人認領”的共用單車,並依法將其收歸國有的做法,程式簡便易操作,更符合行政管理經濟和效率原則。

周磊表示,對於公司已退出運營,但尚未完成清算、註銷的,仍然具備法人主體資格,仍對其共用單車享有所有權。因此,對於此類公司的單車,相關部門應做好保管工作,並盡可能地通過書面、媒體公告等方式向共用自行車所屬公司發出通知告知其取回。若經反復多次通知或公告,單車所有權人仍不前來取回或無法通知其所有權人的,從儘量減少損失及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可以參照適用《物權法》相關規定,在保管並公開招領6個月後,對單車的使用價值和品質安全程度進行評估後,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處理。

■相關

企業回應

積極配合政府管理要求,提供更好騎行體驗

摩拜單車:對於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摩拜單車一直積極回應。目前,摩拜單車一方面嚴格按照城市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嚴禁新車投放,及時回收廢舊車輛,給共用單車用戶帶來更好的騎行體驗;另一方面,與協力廠商合作研發多年免維護的智慧化共用單車,並對單車從生產、使用到回收進行全生命週期綠色閉環管理,打造共用單車綠色回收產業鏈,為共用單車的全生命週期管理提供批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再生化處理方案。

ofo小黃車:18日,ofo共出動123台調度貨車,累計回收路面上6500台損壞單車回倉修理。接下來,針對路面上的壞車,ofo將會加大巡檢力度,加快壞車入倉的速度,提高車輛投放的效率。通過與企業、街道深度配合,把車輛損壞、堆積黑點、難點、隱藏點都刨根挖底進行根治。目前,在農林街道,天河南街道,南洲街道等處,在政企的通力合作下,壞車回收取得良好效果。同時,ofo也將積極配合政府的管理方針,及時收壞車、隨時擺好車,為市民提供便利、有效的共用單車服務。

下一步,市交委還將積極推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的規範管理工作,推動構建“共建共治共用”的行業治理格局,引導行業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維護乾淨整潔規範有序的城市環境。

業內人士分析,在去年8月起禁止企業任何形式的新投單車後,本次行動可以視為“做減法”的措施。“此前有資料統計,廣州已湧進超過80萬輛共用單車,遠超需求量。因此,在‘禁投令’後再組織對廢舊或無主車輛集中處理,有利於廣州建立健康良好的共用單車運營市場。”該人士說。

專家▶▶參考“失物招領”程式處置無主共用單車

在清理行動中,不少共用單車是已經退出營運的無主共用單車。為何不能對市內無主廢舊共用單車進行直接拍賣或是清理處理?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磊表示,共用單車作為新生事物,和國家已有的市容環境衛生標準實際上在整個規定上還不完全匹配,城管執法也會有障礙,涉及到物權。

“路面上它已經不能使用,但還是具有一定財產價值。這個過程中,城管等其它部門處理,必須有行政法上的依據,就是職權的依據。就是要進一步細化、明確執法主體和執法程式。”周磊說。

周磊建議,由於共用單車是新生事物,可在立法中進一步明確對廢舊單車的管理部門、處理措施,形成執法依據。同時,可參考“失物招領”的程式處置“無人認領”的共用單車,並依法將其收歸國有的做法,程式簡便易操作,更符合行政管理經濟和效率原則。

周磊表示,對於公司已退出運營,但尚未完成清算、註銷的,仍然具備法人主體資格,仍對其共用單車享有所有權。因此,對於此類公司的單車,相關部門應做好保管工作,並盡可能地通過書面、媒體公告等方式向共用自行車所屬公司發出通知告知其取回。若經反復多次通知或公告,單車所有權人仍不前來取回或無法通知其所有權人的,從儘量減少損失及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可以參照適用《物權法》相關規定,在保管並公開招領6個月後,對單車的使用價值和品質安全程度進行評估後,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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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配合政府管理要求,提供更好騎行體驗

摩拜單車:對於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摩拜單車一直積極回應。目前,摩拜單車一方面嚴格按照城市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嚴禁新車投放,及時回收廢舊車輛,給共用單車用戶帶來更好的騎行體驗;另一方面,與協力廠商合作研發多年免維護的智慧化共用單車,並對單車從生產、使用到回收進行全生命週期綠色閉環管理,打造共用單車綠色回收產業鏈,為共用單車的全生命週期管理提供批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再生化處理方案。

ofo小黃車:18日,ofo共出動123台調度貨車,累計回收路面上6500台損壞單車回倉修理。接下來,針對路面上的壞車,ofo將會加大巡檢力度,加快壞車入倉的速度,提高車輛投放的效率。通過與企業、街道深度配合,把車輛損壞、堆積黑點、難點、隱藏點都刨根挖底進行根治。目前,在農林街道,天河南街道,南洲街道等處,在政企的通力合作下,壞車回收取得良好效果。同時,ofo也將積極配合政府的管理方針,及時收壞車、隨時擺好車,為市民提供便利、有效的共用單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