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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收餐位費,就收“米飯”“茶水”費?

未點米飯,結帳單卻出現計價 米飯、茶水收費仍存在 省工商局:屬違規,可拒付並舉報

4月16日,市民羅小姐在味覺森林世紀金源店點菜時,功能表上並未明示米飯費用,但在其提供的結帳單上卻顯示有4元米飯費用。 記者 朱蓉 攝

去年10月1日,新《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明確規定: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務的價格,

不得設定最低消費,也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餐位費。新規正式實施半年後,長沙餐飲店鋪的相關情況如何?

4月17日,三湘都市報記者調查發現,雖“餐位元費”在菜單上已蹤跡難覓,但仍有用茶水費、米飯費等名目變相收取餐位費的現象。■記者 朱蓉

沒點米飯,結帳時卻計了價

4月17日,家住汽車西站附近的羅小姐告訴三湘都市報記者,她與朋友在世紀金源購物中心四樓味覺森林吃午飯時,

服務員在其未點單的情況下,主動將一桶米飯端上桌,並在最後“悄無聲息”地計入了結帳單。

羅小姐回憶,點菜時功能表上並未表明米飯要收費,也未寫明米飯的價格,卻在最後的結帳單上出現了4元的米飯費用。在她要求退款時,一位店員表示,“米飯退不了,是系統自動加上去的。”

記者在味覺森林的客用點菜單上,確實並未有米飯這一選項,

而在羅小姐出示的客用清單上,也標明有4元的米飯費。

無獨有偶。劉先生一行4人在位於湖南大劇院附近的閒庭美食私房菜館用餐時,也被收取了“米飯費”。在他向記者出示的4月9日的消費明細單上,列有“米飯×4=8元”一項。劉先生告訴記者,一名當班服務員表示,“米飯是必選項,無論吃與不吃都要收費,因為不僅包括了米飯,還包括茶水、餐具等費用。”

米飯費、茶水費成“行規”

一位不願具名的長沙餐飲從業者透露,米飯、茶水收費是“行規”,幾乎每家店都會收取不同金額的茶水或米飯費用,這也是餐館在經營過程中一塊收入的“穩定流水”。他說,餐館如不使用消毒餐具,則要雇人清洗餐具,這將增加經營成本,“如果是翻台率不高的店,會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因為提高菜品售價容易引起消費者反感,於是另立名目進行收取”。

採訪中,記者發現,

茶水、米飯收費現象確實普遍存在。只是有的餐館將相關收費明細進行明示和提醒,而有的餐館卻沒有。

在華創國際廣場4樓的冰火樓小館內,三湘都市報記者體驗採訪時就發現,在要求服務員提供米飯時,會被詢問“米飯需按2元一位元收費,是否需要”,而該店收銀員也告訴記者,店內提供不同品種的茶水,消費者可根據需求點單,“米飯不吃不需要付錢,餐具不需另外付費。”而在世紀金源味覺森林餐廳內,其菜單上並未表明米飯需要收費。

媒體工作者周小姐也向三湘都市報記者反映稱,經常在買單時才被要求付茶水、消毒紙巾、米飯等各種費用,“如果用餐人數多,這並不是一筆小數。”

部門說法

主動或變相收取餐位費均屬違規

上述餐館在經營過程中,使用自有餐具卻以“米飯費”代替“餐位費”,或在未告知消費者米飯、茶水需收費的前提下預設提供服務,這符合相關規定嗎?餐館可使用消毒餐具嗎?

省消費者委員會秘書長吳衛在接受三湘都市報記者採訪時就明確表示,根據相關規定,餐館使用自身清洗的餐具不可另外收費,而如果自身清洗條件達不到要求的餐館,建議使用專業消毒公司的餐具,需明示價格,或由商家承擔。“開餐館,不僅僅是賣一份飯菜,還應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乾淨放心的餐具、用餐環境都屬於餐飲商家提供服務的範圍。”

關於茶水費、米飯等其他名目的費用,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張國平也表示,商家需在消費者進行消費行為前就明確告知屬於“有償服務”或“無償服務”,確保消費者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是否進行該筆消費。 如果消費者被餐飲企業要求另付餐位費,或在未被告知需收費的前提下收取了米飯費用,均可當場拒付,“消費者的相關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記者手記

取締餐飲違規收費,需多方共同努力

三五塊的餐位費、七八塊的米飯茶水費,在大多數消費者眼中,數額小得不值一提。這與國人的餐飲消費文化有關,多數人不願為了這幾元錢較真,而破壞了聚餐的氛圍,耽誤了時間。

在全省範圍內,餐飲商家成千上萬。吳衛就坦言,除了少量連鎖商戶、大型餐飲公司,大部分小餐館對最新的相關條例知之甚少,缺少法律法規意識,對自身品牌的名譽也並不在乎。而對工商監管部門而言,要“面面俱到”也面臨著人手緊缺等難題。

在取締餐位費、取締相關變相收費以及餐飲行業經營過程中的諸多不合規現象中,除了要求商家自律外,消費者也應樹立起維權意識,面對商家的違規收費,應敢於較真和堅持,收起自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與此同時,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也應加大執法力度,對新消保條例進行全面普及推廣,並對相關違規行為進行及時查處。只有多方共同推動,才能夠徹底取締餐飲各項違規收費,創造一個安全、放心和健康的餐飲消費環境。

”而在世紀金源味覺森林餐廳內,其菜單上並未表明米飯需要收費。

媒體工作者周小姐也向三湘都市報記者反映稱,經常在買單時才被要求付茶水、消毒紙巾、米飯等各種費用,“如果用餐人數多,這並不是一筆小數。”

部門說法

主動或變相收取餐位費均屬違規

上述餐館在經營過程中,使用自有餐具卻以“米飯費”代替“餐位費”,或在未告知消費者米飯、茶水需收費的前提下預設提供服務,這符合相關規定嗎?餐館可使用消毒餐具嗎?

省消費者委員會秘書長吳衛在接受三湘都市報記者採訪時就明確表示,根據相關規定,餐館使用自身清洗的餐具不可另外收費,而如果自身清洗條件達不到要求的餐館,建議使用專業消毒公司的餐具,需明示價格,或由商家承擔。“開餐館,不僅僅是賣一份飯菜,還應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乾淨放心的餐具、用餐環境都屬於餐飲商家提供服務的範圍。”

關於茶水費、米飯等其他名目的費用,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張國平也表示,商家需在消費者進行消費行為前就明確告知屬於“有償服務”或“無償服務”,確保消費者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是否進行該筆消費。 如果消費者被餐飲企業要求另付餐位費,或在未被告知需收費的前提下收取了米飯費用,均可當場拒付,“消費者的相關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記者手記

取締餐飲違規收費,需多方共同努力

三五塊的餐位費、七八塊的米飯茶水費,在大多數消費者眼中,數額小得不值一提。這與國人的餐飲消費文化有關,多數人不願為了這幾元錢較真,而破壞了聚餐的氛圍,耽誤了時間。

在全省範圍內,餐飲商家成千上萬。吳衛就坦言,除了少量連鎖商戶、大型餐飲公司,大部分小餐館對最新的相關條例知之甚少,缺少法律法規意識,對自身品牌的名譽也並不在乎。而對工商監管部門而言,要“面面俱到”也面臨著人手緊缺等難題。

在取締餐位費、取締相關變相收費以及餐飲行業經營過程中的諸多不合規現象中,除了要求商家自律外,消費者也應樹立起維權意識,面對商家的違規收費,應敢於較真和堅持,收起自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與此同時,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也應加大執法力度,對新消保條例進行全面普及推廣,並對相關違規行為進行及時查處。只有多方共同推動,才能夠徹底取締餐飲各項違規收費,創造一個安全、放心和健康的餐飲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