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萌曝光楊冪拖捐鐵證,而且楊冪任愛心大使一次愛心活動都沒參加
相信稍微關注一點新聞的人都知道,最近楊冪深陷“詐捐”風波,
昨天李萌宣佈狀告楊冪方發佈不實資訊,損害自己的名譽,要求楊冪賠償1元錢並公開賠禮道歉,評論的風向出奇的一致,要麼說李萌炒作,要麼就是謾駡李萌“大嘴醜”還有人說李萌就一張嘴什麼證據都沒有。
然而事情並沒有像這些口風一致的網友所說的那樣,李萌不是一張嘴說說而已,今天李萌曬出了一份合同,在合同裡清晰地寫明瞭楊冪方要捐款的金額跟捐贈時間,時間一欄裡寫明的是2月28日,蓋章處是“上海楊冪文化交流中心”:
但是楊冪所在方並沒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交付該善款,關於這份合同的來龍去脈李萌也做出了解釋,原來當年楊冪答應出任“全國愛心大使”並且同意捐款,在愛心大使的任期內楊冪本應該至少參加一次相關活動,
目前李萌已經委託律師向楊冪方提出訴訟,
現在基本上都會各執一詞很難有一個好的判斷,但是這件事情想要查清楚並不難,因為有轉帳記錄跟合同,到時候一核對自然就知道了,而且楊冪是否真的參加了公益活動也不難確認,所以說不論是誰說謊,最後肯定會有一個結果,大家等等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