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上班高峰期文萃路與紅河大道交叉口綠燈時間太短了!無軍籍退休職工的生活補貼何時發到位?

以下是正文

網路問政一

網友:與城區道路有關的兩個問題

4 月 2 日 20:37:17,網友“電源”在“今日蒙自官方網路問政社區”發帖稱:“兩個問題:1.上班高峰期文萃路與紅河大道交叉口綠燈(往天馬路方向)13秒滿足不了,請至少調整至20秒以上;

2. 啟文路創泰華景與州工商局住宿區中間斷頭路不是說過年前通車嗎?現在都還停工,到底什麼時候能動工啊?”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回復:

1、文萃路與紅河大道信號燈問題

文萃路與紅河大道信號燈已分為進城、出城和夜間三個時段運行,

平均時段00:00——6:00、22:00——24:00,紅河大道直行時間為36秒,左轉33秒,文萃路直行時間為33秒,左轉33秒,出城時段6:00——9:00、13:00——15:00,紅河大道直行時間已改為45秒,左轉26秒,文萃路直行時間為30秒,左轉34秒。進城時段9:00——13:00、15:00——22:00,紅河大道直行時間已為45秒,左轉26秒,文萃路直行時間為30秒,左轉34秒。

為了滿足進出城時的綠波帶,文萃路與紅河大道十字路口的紅綠燈已發揮至極限,請過往司機合理安排好通行路線,

避免造成車輛上下班高峰期擁堵。

2、啟文路創泰華景與州工商局住宿區中間斷頭路不能通車問題,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已作了相關瞭解,目前新建道路屬於住建部門管理。

網路問政二

網友:蒙自市民政局何時補發我們(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工資到卡上

3 月 29 日 13:50:52,網友在“今日蒙自官方網路問政社區”發帖稱:“紅河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從2017年7月份到2018年3月份,每個月補發1700.00元己到位,

只有我們移交給蒙自市民政局的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沒到到,工資沒漲,還從2018年1月份起每月扣1000.00補貼,請問蒙自市民政局的有關領導,你們說漲工資沒找到文件依據,請問你們每月扣退休職工1000.00元是根據哪個檔執行的?希望你們儘快把欠我們的各種津補貼工資補發到每個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工資卡上。”

網友:無軍籍退休職工的生活補貼何時發到位

4 月 3 日 17:55:25,網友在“今日蒙自官方網路問政社區”發帖稱:“傾聽群眾的呼聲,

關心群眾的疾苦,是有關部門應盡的責任,希望能儘快解決我們蒙自市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工資和待遇問題。以下是我們退休職工簽名並按手印和情況反映內容。”

附圖2張:

市民政局回復:

一、關於民政局從2018年1月起每月扣你們1000元補貼的問題

這個說法不準確。全州的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從2015年1月起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放自治州津貼,無軍籍退休職工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退休金由中央財政保障,地方性津貼補貼,按照屬地原則,由出臺政策的政府財政部門負責解決),經多次與州級相關部門協調,州政府同意按照州級財政承擔30%,市級財政承擔70%的比例發放自治州津貼,我市於2015年12月一次性補發到位。按照上級的相關會議精神,因規範津貼補貼,從2017年7月起停發原實行的每月1000元的自治州津貼(無軍籍退休職工從今年的1月起停發)。所以,停發自治州津貼是原享受的一切人員均停發,並非我局所為。

二、關於每月1700元補貼儘快發放的問題

2005年9月9日,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總後勤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民發〔2005〕135號)明確:“無軍籍職工的退休費及各類津貼補貼專案標準,按照國家和安置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其移交地方當年剩餘月份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的退休費及各項待遇經費,由軍隊移交單位一次性撥給安置地民政部門;從第二年起,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別列入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開支。其中,基本退休生活費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地方性津貼補貼,按照屬地原則,由出臺政策的政府財政部門負責解決。要分清省、市兩級財政責任,落實好經費來源,不得加重區(縣、市)財政負擔。”

按照此檔精神,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地方性津貼補貼按照屬地原則,由出臺政策的政府財政部門負責解決。年初,我局已向市級相關部門進行對接,但因沒有收到上級部門對各級財政承擔份額的檔或通知,造成了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地方性津貼補貼至今也沒有發放。我局作為市人民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安置接收部門,維護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基本權益是我們的職責和義務。我局將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地方性津貼補貼發放問題作為近期的一項重要工作,積極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和上級相關部門專門的彙報,力爭儘快解決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地方性津貼補貼發放問題。

編輯:毛毛

審核:沅汐

瞭解蒙自今日,下載今日蒙自

經多次與州級相關部門協調,州政府同意按照州級財政承擔30%,市級財政承擔70%的比例發放自治州津貼,我市於2015年12月一次性補發到位。按照上級的相關會議精神,因規範津貼補貼,從2017年7月起停發原實行的每月1000元的自治州津貼(無軍籍退休職工從今年的1月起停發)。所以,停發自治州津貼是原享受的一切人員均停發,並非我局所為。

二、關於每月1700元補貼儘快發放的問題

2005年9月9日,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總後勤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民發〔2005〕135號)明確:“無軍籍職工的退休費及各類津貼補貼專案標準,按照國家和安置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其移交地方當年剩餘月份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的退休費及各項待遇經費,由軍隊移交單位一次性撥給安置地民政部門;從第二年起,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別列入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開支。其中,基本退休生活費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地方性津貼補貼,按照屬地原則,由出臺政策的政府財政部門負責解決。要分清省、市兩級財政責任,落實好經費來源,不得加重區(縣、市)財政負擔。”

按照此檔精神,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地方性津貼補貼按照屬地原則,由出臺政策的政府財政部門負責解決。年初,我局已向市級相關部門進行對接,但因沒有收到上級部門對各級財政承擔份額的檔或通知,造成了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地方性津貼補貼至今也沒有發放。我局作為市人民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安置接收部門,維護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基本權益是我們的職責和義務。我局將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地方性津貼補貼發放問題作為近期的一項重要工作,積極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和上級相關部門專門的彙報,力爭儘快解決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地方性津貼補貼發放問題。

編輯:毛毛

審核:沅汐

瞭解蒙自今日,下載今日蒙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