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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紅燈時烏魯木齊司機都在幹啥?記者調查:玩兒手機最普遍

4月13日,烏市天山區五星路,一名司機正在一邊開車一邊玩手機。

記者調查:停車等紅燈烏市司機玩兒手機最普遍

4月13日,烏市天山區五星路,一名司機正在一邊開車一邊玩手機。

4月11日中午13時許,新疆晨報記者在北門藥材公司路口的信號燈下觀察約20分鐘,先後等候了3輪紅燈,每輪紅燈時長不到一分鐘。

在其中一次紅燈亮起時,記者從排隊等候的約10輛車中,依次觀察,發現其中5輛車的司機表現良好,眼睛目視前方,緊盯著紅綠燈,另外5輛車中,一輛車的司機正側臉與副駕駛位的乘車人熱烈聊天、一輛車的司機在打電話,還有3輛車的駕駛人均在看手機。

4月12日晚高峰,新疆晨報記者來到蘇州路與北京路路口,此時東向西的車輛排起了長隊等待紅燈。記者在觀察了15分鐘的時間發現由於至少需要兩個信號燈週期車輛才能通過,

所以在排隊等候的十輛車中其中三輛車的司機都在看手機,一名司機正在打電話。

4月13日下午18時許,記者又前往揚子江路的紅十月社區信號燈位置,在這裡記者看到北向南方向的綠燈亮起,但是排在第一的車輛沒有前行,後方車輛都在打喇叭催促,仔細透過玻璃記者看到駕駛員聽到喇叭催促聲這才匆匆忙忙放下手機起步前行。

烏市最長信號燈週期180秒 等紅燈分神易釀事故

4月13日,烏市天山區五星路,一名司機正在一邊開車一邊抽煙。

新疆晨報記者從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科瞭解到,由於車流量不斷變化信號燈的週期也在不斷調整適應車流變化,交通科民警調整信號週期就是為了保障在一個信號週期內能有更多車輛通過路口。

據介紹,目前烏市路口最長的一個信號週期為180秒左右,也就是說180秒的時間內幾個方向都會輪流亮一次綠燈,這也意味著等待紅燈的時間最多也就是三分鐘,這麼短的時間駕駛員一旦出現分神的情況是非常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即便一個信號週期沒有通過路口,駕駛員也必須跟車前行,

有駕駛行為。

烏魯木齊市民曹先生數日前,就因為等紅燈時“分神”,導致發生追尾。“那天晚高峰,我在北京路小西溝路口準備左轉,遇到紅燈,就在左轉車道停下了。”曹新剛說,由於該路口設置的是導向信號燈,當時左轉彎和直行的信號燈均為紅燈。“因為之前家裡人給我打了個電話,我正在開車變道, 就沒接,紅燈停下後,我就拿出手機回電話。”他告訴記者,由於打電話,他抬頭恍惚看見綠燈亮了,生怕起步晚了,沒仔細看便一腳油門往前沖,徑直撞上了前方一輛計程車。他十分鬱悶的說:“後來我才發現,是直行的信號燈亮了,我占的左轉車道還是紅燈 ,前面的車就沒動,我自己看錯了,追尾撞其他車還得承擔全責。”

而這樣的情況一旦發生在行人道前面,更加危險,駕駛員從分神狀態中起步,非常容易導致撞傷行人。

交警說法:行為若有連貫性 就屬違法

“法條規定的,是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等候紅燈時,車輛是停駛的狀態,嚴格意義上來說,確實不屬於駕駛違法,但並不代表沒有交通安全隱患。”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綜合執法支隊執法監督大隊大隊長侯書偉分析,等待紅燈時,如果司機分神,危害可不小,“首先,肯定會降低通行效率,綠燈亮了很久你還沒留意,後方車輛的催促勢必會造成駕駛人手忙腳亂的加速沖出去,增加了剮蹭事故的風險。”侯書偉表示,該行為還易造成“溜車”現象,有些駕駛人掛上空擋就開始玩手機,手刹不拉,萬一路面不平,溜車了都毫無察覺。

“在市內等紅燈、堵車時看手機,一旦追尾或者溜車也不至於傷到人。可一旦在快速路、高速公路 、城鄉結合部、城市郊區等貨車經常出沒的路段你就要多加小心了,因為不注意觀察路面情況,就有可能釀成事故。 ”侯書偉說。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制大隊大隊長畢立新表示,行車途中停車等候紅燈、綠燈亮起時再起步,確實屬於 一串連貫的駕駛行為,但在停車的過程中接打電話、抽煙等,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屬於交通違法,因此不好定性。“但在實際執法中,如果能認定該司機的違法行為具有連貫性,就可以認定違法。比如,某位元駕駛人一邊接電話,一邊在紅燈前停下車,繼續接電話,那麼,就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就將被處罰。”畢立新說,另外,如果因為分神而造成道路擁堵,也構成違法,“我們都知道闖紅燈是違法的,屬於沒有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然而綠燈亮了你停著不走,也同樣屬於違反了交通信號燈指示,是一樣會被處罰的。”

畢立新告訴新疆晨報記者,烏市市區道路的交通信號燈,其實時間都不算長,很多小動作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是無法完成的,這樣一來,就很容易轉換為其他交通違法,或者交通安全隱患,因此,即使在等候紅燈的時候做出一些妨礙安全駕駛的小動作,也並不可取。

生怕起步晚了,沒仔細看便一腳油門往前沖,徑直撞上了前方一輛計程車。他十分鬱悶的說:“後來我才發現,是直行的信號燈亮了,我占的左轉車道還是紅燈 ,前面的車就沒動,我自己看錯了,追尾撞其他車還得承擔全責。”

而這樣的情況一旦發生在行人道前面,更加危險,駕駛員從分神狀態中起步,非常容易導致撞傷行人。

交警說法:行為若有連貫性 就屬違法

“法條規定的,是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等候紅燈時,車輛是停駛的狀態,嚴格意義上來說,確實不屬於駕駛違法,但並不代表沒有交通安全隱患。”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綜合執法支隊執法監督大隊大隊長侯書偉分析,等待紅燈時,如果司機分神,危害可不小,“首先,肯定會降低通行效率,綠燈亮了很久你還沒留意,後方車輛的催促勢必會造成駕駛人手忙腳亂的加速沖出去,增加了剮蹭事故的風險。”侯書偉表示,該行為還易造成“溜車”現象,有些駕駛人掛上空擋就開始玩手機,手刹不拉,萬一路面不平,溜車了都毫無察覺。

“在市內等紅燈、堵車時看手機,一旦追尾或者溜車也不至於傷到人。可一旦在快速路、高速公路 、城鄉結合部、城市郊區等貨車經常出沒的路段你就要多加小心了,因為不注意觀察路面情況,就有可能釀成事故。 ”侯書偉說。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制大隊大隊長畢立新表示,行車途中停車等候紅燈、綠燈亮起時再起步,確實屬於 一串連貫的駕駛行為,但在停車的過程中接打電話、抽煙等,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屬於交通違法,因此不好定性。“但在實際執法中,如果能認定該司機的違法行為具有連貫性,就可以認定違法。比如,某位元駕駛人一邊接電話,一邊在紅燈前停下車,繼續接電話,那麼,就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就將被處罰。”畢立新說,另外,如果因為分神而造成道路擁堵,也構成違法,“我們都知道闖紅燈是違法的,屬於沒有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然而綠燈亮了你停著不走,也同樣屬於違反了交通信號燈指示,是一樣會被處罰的。”

畢立新告訴新疆晨報記者,烏市市區道路的交通信號燈,其實時間都不算長,很多小動作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是無法完成的,這樣一來,就很容易轉換為其他交通違法,或者交通安全隱患,因此,即使在等候紅燈的時候做出一些妨礙安全駕駛的小動作,也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