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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駐馬店人看病又能省錢了,這16個病種被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4月1日起,

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門診病種

新增16個!

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門診病種“擴容”

為進一步提高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待遇,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門診病種前不久“擴容”,新增乳腺癌、晚期胃癌、腎癌等16個門診病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根據規定,在目前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範圍內第一批10個門診病種基礎上,

增加乳腺癌門診靶向藥物治療等16個門診病種,含21種治療方法,納入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第二批門診病種範圍。

新增病種包括(16種):

HER2陽性乳腺癌

晚期胃癌

Ⅲ/Ⅳ期鼻咽癌

外周T細胞淋巴瘤

晚期腎癌

胰腺神經內分泌瘤

腎血管平滑肌脂肪瘤

肝癌

甲狀腺癌

多發性骨髓瘤

前列腺癌

多發性硬化

黃斑變性

肌萎縮側索硬化

原發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

特發性肺纖維化

第一批的10個門診病種:

終末期腎病

血友病

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

I型糖尿病

甲狀腺機能亢進

耐多藥肺結核

再生障礙性貧血

苯丙酮尿症

非小細胞肺癌

胃腸間質瘤

注意:新增病種限額標準內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不設起付線。其中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0%。屬於基本醫療保險乙類藥品和乙類診療專案的,

參保人員需按各地規定的首自付比例負擔一定費用後,再由統籌基金支付。限額標準內應由大病保險、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支付的費用,可按規定通過大病保險、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解決。已享受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門診病種待遇的參保人員,在住院治療時,不能重複享受相關待遇。

該規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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