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發了一條朋友圈,竟然被罰了3萬塊!這些錯誤你也可能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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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奮達科技的女文員楊小桃,估計怎麼也想不到發了一條朋友圈,就因為洩漏內幕消息被罰了3萬元。隨手轉發公司文件到朋友圈,
上市公司女職員
發1條朋友圈被罰3萬
事件緣由
4月10日,海南證監局公佈〔2018〕1號行政處罰,對奮達科技員工林立、楊小桃洩露內幕資訊和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合計罰沒24.3萬元。
2017年6月1日收市後,奮達科技的董事長肖某提出員工增持股票倡議的想法。
當天下午五點,肖某跟董事會秘書謝某平溝通,謝某平擬定了《關於向公司內部員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書》並由肖某書面簽署。
6月2日早上7點半,謝某平、周某清(證券事務代表)與羅某斌(證券事務代表助理)趕到公司處理資訊披露事宜。
但是直到8點04分才將擬披露資訊提交交易所資訊披露系統(交易所資訊披露系統早上的提交時限為8點),導致該資訊未正式公開披露。
在處理資訊披露的過程中,羅某斌不小心將《倡議書公告》遺忘在文印室影印機臺上。
8點05分,時任公司技術市場部工程師鐘某文和銷售技術中心文員楊小桃來公司文印室複印材料時,
2017年6月2日10時31分,鐘某文將楊小桃微信朋友圈中《倡議書公告》圖片轉發到名稱為“電器銷售技術部”的微信群,
處罰結果
楊小桃對《倡議書公告》進行拍照並發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六條、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構成洩露內幕資訊的行為。對楊小桃洩露內幕資訊的行為處以3萬元罰款。
林立利用《倡議書公告》的內幕資訊,通過本人證券帳戶交易“奮達科技”股票,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構成了內幕交易的行為。沒收林立內幕交易違法所得10.67萬元,並處以10.67萬元罰款。
在朋友圈發私照要小心了!
有人正用你的照片行騙
微信上這9種消息千萬別發!
已有多人被拘留
去年,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印發的《互聯網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和《互聯網使用者公眾帳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開始施行。
新規明確,互聯網群組“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規範群組網路行為和資訊發佈,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資訊交流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2016年9月4日晚,張強(化名)在北京昌平區回龍觀半壁店一出租房內玩微信。當他使用“本·拉登”頭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時,一個網友說了句“看,大人物來了”。於是,張強就順著這句話,發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因這一句開玩笑的話,他卻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
微信上任何發言都要擔負法律責任,所以群裡的夥伴們今後說話一定要注意!
以下這9種消息千萬別發!
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2、不信謠不傳謠
3、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
4、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
5、有關港澳臺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佈前不發
6、軍事資料不發
7、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
8、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9、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資訊不發
朋友圈也不能為所欲為,
轉發提醒身邊人!
小編樂姐的微信來了
ID:cslife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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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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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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