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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確權將結束,不滿足這三大條件的農民,不能在農村建房!

在農村土地改革過程中,土地確權是最為重要的一項,目前農村的土地確權工作不僅僅是在耕地方面,更是延伸到了宅基地,在耕地確權登記的同時,對農村的宅基地也進行了確權登記,

同時房屋與宅基地實現一體化,目前農村土地確權將要結束,不過宅基地的確權登記工作還將會延續,知道所有農民朋友的宅基地及房屋進行了確權登記,不過在宅基地確權工作開展時,對於農村建房問題也進行嚴格的控制,未來不滿足這些條件的農民,將不能在農村建房!

不滿足“一戶一宅”條件

在《土地管理法》中已經明確提出農村建房要遵守“一戶一宅”規定,所以現階段想要在農村修建房屋也必須要遵守“一戶一宅”規定,如果農民朋友已經在農村擁有房屋,則不能夠在農村重新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想要新申請宅基地建房,在新房修建好之後,原有宅基地上房屋則需要被拆除,原有宅基地也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不滿足“分戶建房”條件

在農村宅基地確權的大環境之下,多一處宅基地就相當於多一處資產,所以許多農民朋友都希望能夠多擁有一點的宅基地,但是由於“一戶一宅”的限定,很多農民都已經擁有宅基地,那麼就只能通過分戶的方式來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

但是“分戶建房”也必須要滿足:子女成年且經濟獨立、離婚、宅基地面積不能滿足家庭人口使用需要等條件!如果不滿足農村分戶條件或者家庭原有宅基地已經能夠滿足家庭人口使用需要,那麼久不能夠“分戶建房”!

不滿足“農村建房規範”

想要在農村建房,滿足農村建房規範尤為重要,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辦法》以及《城鄉規劃法》中就提出,在農村建房必須要先申請宅基地,然後在申請《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才能夠開始動工建房;如果已經擁有了宅基地則需要滿足建新拆舊的條件,同時違規佔用耕地建房、違規超占多占宅基地建房都是在法律禁止範圍內,農民朋友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