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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川區這兩口子好“火爆”,一言不合妻子就用刀刺向丈夫腹部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倆吵架鬥嘴無可避免,但南城三裡坪社區的這對夫妻做得卻有些過了,因為一件小事妻子竟然拿起水果刀刺向了丈夫。

記者瞭解到,12日淩晨零點30分左右,達川區公安分局三裡坪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報警稱:她兒子和兒媳吵架 ,兒子腹部受了傷,請出警處理。

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經瞭解,孫A和陳B系夫妻倆,丈夫孫A當晚晚歸,雙方發生爭執,兩口子越吵越激烈,不止拳腳相向,之後妻子見打不過丈夫,

便拿起水果刀刺向丈夫的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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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孫A被刺傷疼痛難忍,陳B這才緩過神來,趕忙停止了打鬥。這時,聞訊趕來的公婆聽到兒子的慘叫聲,才發現兒子腹部 上插有刀子,而且在不停滴血,於是便打電話報警求助。

在民警的幫助下,孫A被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據當事人透露,孫A和陳B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爭吵了,之前也因為一些瑣事發生過抓扯,陳B也稱要用刀殺了對方的話 。

但是孫A沒有計較太多,他認為畢竟天下沒有不爭吵的夫妻,但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妻子這次竟然真的動了刀子。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民警提示

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 和摧殘的行為。

根據《反家暴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