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這項行為,最高獎勵50萬元!
舉報一下,就有錢拿
少到200元 多到50萬!
竟有此等好事?
食藥監總局修訂舉報獎勵辦法
單次舉報獎限提至50萬元
為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舉報獎勵制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構建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2017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財政部對2013年印發的《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
《辦法》提高了舉報獎勵標準,將各等次舉報獎勵的最低額提升到原來的兩倍,同時根據各地舉報獎勵實施情況,
舉報啥?
舉報下列違法行為的,應當按照本辦法予以獎勵:
(一)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食品安全方面的;
(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產品品質安全方面的;
(三)其他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定需要予以獎勵的。
獎多少?
舉報獎勵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三個獎勵等級。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按照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獎勵等級等因素綜合計算獎勵金額,每起案件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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