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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農業直補政策有變化 農戶要注意了!

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發佈《2018年財政重點強農惠農政策》,2018年農業直補資金下發時間為:全國各地區要在6月30日之前發放完畢,今年的政策與往年有所不同,又有哪些不同呢?

今年的政策與往年有所不同,

1:農業直補資金領取方式變化

以前:糧食補貼單獨發放,農資綜合補貼與農作物良種補貼再進行核發;

現在:糧食補貼不再單獨發放,而是與農資綜合補貼與農作物良種補貼一併發放,並且補貼到戶;

2:農業直補資金領取條件變化

以前:只要你的土地規模在鄉村進行備案,就可以申領農業直補資金;不分種類,也不測量面積。

現在:土地的規模是需要核定後才能給錢,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究竟屬於哪種類型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定。

3:農業直補資金補貼物件變化

以前:只要是種地的農民都能拿到糧食補貼。

現在:對“只要是種地農民”進行了細分,最主要看是不是有耕地承包權,

因為很多人土地流轉出去還一直想領取補貼,這樣對土地流入方式不公平的,本該屬於土地流入方的補貼,讓流出方拿去了,就難免會有紛爭。

2018年農業直補重點補貼四類人

1從事新型農業生產的農民

2從事農村相關的社會化服務的農民

3堅持機械化,

高效率發展農村綠色特色產業的農民

4以保護土地的耕種能力為前提,堅持發展高效農業的農民

如果你有以下情況,部分農民朋友因此將失去獲補資格

1.補貼按照誰種地補給誰的原則,承包地轉包給他人的,按承包協議處理。

2.拋荒地和非農業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補貼。

3.補貼不得用於高效農業,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常年不種糧的,不予補貼。

4.擁有承包地超過3年及以上沒有使用,

且沒有辦理流轉的農民;

5.利用承包地從事與糧食生產無關的活動的農民;

6.未經同意私自開荒的農民。

7.耕地轉為設施農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