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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當前執行工作的熱點問題?法官王建軍來解答

蘭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裁決團隊法官王建軍做客大眾網訪談

訪談現場

大眾網臨沂4月19日訊(記者 鄧夢嬌 通訊員 王碩)19日下午,蘭山區人民法院與大眾網臨沂站聯合開展的“講述法制好故事 傳遞法制好聲音”-蘭山法院“法官線上”網路訪談活動第20期上線,蘭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裁決團隊法官王建軍向廣大網友介紹了執行工作的最新動態以及相關熱點難點問題。

蘭山法院連續多年收案結案在全省高居首位,為了適應案件持續增長形勢下的辦案需求,繼續提升工作實效,在總結汲取前期成果經驗的基礎上,蘭山法院再次對執行隊伍和現有工作模式進行優化調整。繼續鞏固已經取得的改革成果,在取消執行局的庭室架構後,將原設立在執行局的八個執行團隊的全體人員,

根據專業專長及工作需要重新組合。新設立五個執行裁決團隊和十二個執行實施團隊,實現執行案件的集約化和專業化辦理。根據案件的辦理流程,明確各團隊的許可權和職責分工,制定了各團隊的詳細職責清單。

王建軍在訪談中談到,對於網友比較關心的被執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是否可以拍賣處置,這個涉及到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平衡,

即如何平衡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債權與被執行人的居住權。由於居住權屬于生存權,其權利位階高於一般債權,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往往很難在實現生效法律文書內容、遵守民訴法執行豁免規定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之間找到平衡點,因此,給大家造成一種誤解,即被執行人僅有一套住房時,法院不得進行拍賣處置。實際上,最高人民法院當時規定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得拍賣變賣,
此處“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與人們常說的“唯一住房”有很大差別,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從未規定唯一住房不得拍賣。

訪談中,王建軍分享了工作中的一個具體案例。該案件申請執行人李某與被執行人劉某雙方存在親友關係,劉某從事個體經營活動時缺少資金,於是與李某達成協議,由劉某作為借款人向李某借款30萬,雙方沒有約定借款利息和具體的還款期限。

款項出借一段時間後,劉某的生意經營出現困難,失去還債能力。得到消息的李某第一時間起訴了劉某,並在案件審理階段對劉某唯一的住房進行了訴訟保全。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李某向法院提交申請,要求對劉某的上述房產進行評估拍賣。劉某一再強調法院查封的房屋是其唯一住房,其與家庭成員除此之外別無居處,甚至有幾次劉某言談之間語帶威脅,由於劉某的拒不配合,申請執行的李某失去了耐心,兩個原本親密無間的朋友從見面之初的口角相爭,漸漸發展到老拳相向。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在收到上級法院最終駁回劉某執行異議申請的裁定書後,果斷啟動執行拍賣程式,對於劉某的唯一住房掛網拍賣。同時向劉某發出搬遷公告,限期搬離涉案房屋。”王建軍說,在一系列執行措施的威懾下,劉某主動聯繫法院,自願接受申請執行人的臨時住房安置。由此,劉某的住房被順利拍賣,李某順利拿到了欠款。

執行結果不可預知,如何在執行程式中避免執行風險?王建軍說,法院強制執行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最終手段,由於案件本身的複雜性,一些案件無法保證當事人的權益一定能夠實現。因此,當事人平時要注意提高自己的風險防範意識。在發生糾紛後,及時採取保全措施控制對方的財產,並注意在法定的執行時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盡己所能的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和下落。只有這樣,才可能儘量避免出現執行風險,從而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講述法制好故事 傳遞法制好聲音”-蘭山法院法官線上活動是由蘭山區人民法院、大眾網臨沂站聯合主辦。來自蘭山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將以案說法,講述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典型案例、答疑解惑、傳遞法治聲音。用真實生動的法治故事,以形象直觀的方式傳播法律知識,通過潛移默化的影響,推動在全社會形成遵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第20期上線嘉賓為蘭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裁決團隊法官王建軍,訪談結束後,有網友們可點擊“蘭山法院法官線上”系列專題,隨時流覽。(專題地址:https://linyi.dzwww.com/2016/fgzx/)

由於劉某的拒不配合,申請執行的李某失去了耐心,兩個原本親密無間的朋友從見面之初的口角相爭,漸漸發展到老拳相向。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在收到上級法院最終駁回劉某執行異議申請的裁定書後,果斷啟動執行拍賣程式,對於劉某的唯一住房掛網拍賣。同時向劉某發出搬遷公告,限期搬離涉案房屋。”王建軍說,在一系列執行措施的威懾下,劉某主動聯繫法院,自願接受申請執行人的臨時住房安置。由此,劉某的住房被順利拍賣,李某順利拿到了欠款。

執行結果不可預知,如何在執行程式中避免執行風險?王建軍說,法院強制執行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最終手段,由於案件本身的複雜性,一些案件無法保證當事人的權益一定能夠實現。因此,當事人平時要注意提高自己的風險防範意識。在發生糾紛後,及時採取保全措施控制對方的財產,並注意在法定的執行時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盡己所能的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和下落。只有這樣,才可能儘量避免出現執行風險,從而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講述法制好故事 傳遞法制好聲音”-蘭山法院法官線上活動是由蘭山區人民法院、大眾網臨沂站聯合主辦。來自蘭山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將以案說法,講述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典型案例、答疑解惑、傳遞法治聲音。用真實生動的法治故事,以形象直觀的方式傳播法律知識,通過潛移默化的影響,推動在全社會形成遵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第20期上線嘉賓為蘭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裁決團隊法官王建軍,訪談結束後,有網友們可點擊“蘭山法院法官線上”系列專題,隨時流覽。(專題地址:https://linyi.dzwww.com/2016/fg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