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新鄭市古棗樹(古樹名木)被毀案,二審開庭審理

4月18日上午8點半,新鄭市古棗樹(古樹名木)被毀案,二審開庭審理。雙方當事人圍繞涉案棗樹是否是古樹;原審法院判定的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賠償數額是否合 理以及原審法院判定上訴人新鄭市薛店鎮人民政府、新鄭市薛店鎮花莊村民委員會補種的樹木數量是否合理展開了激烈辯論。

中國綠發會在庭審中補充了大量的證據 充分證明了被毀古棗樹是古樹名木的事實,同時引用了大量關於古樹名木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等制度,充分說明了毀壞古棗樹行為的違法性。

此次開庭地點設在鄭州航太工業管理學院東校區的圖書館1號報告廳,四百多名大學生參加了此次庭審的旁聽。庭審結束後,合議庭宣佈休庭並擇日宣判。

保護生態環境,已被確定為我國的基本國策,

環境保護人人有責、需要全民參與,今天,很高興地看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環境保護及保護生態的高度重視,通過組織大學生旁聽本案的公開審理向社會進行保護生態環境的宣傳教育。

我國憲法規定,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自然資源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自然資源;民法總則在第九條規定了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原則作為民法的基本原則,

綠色原則是貫徹憲法關於保護環境的要求,同時也是落實黨中央關於建設生態文明、實現可持續發展理念的要求,將環境資源保護上升至民法基本原則的高度地位,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將全面開啟環境資源保護的民法通道,有利於構建生態時代下人與自然的新型關係,我 國已進入綠色立法、綠色發展時代;環境保護法第五條確定了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今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通過本案進行的法治宣傳活動,
也是對我國憲法、民法、環境保護法確定的上述原則的具體實踐。作為環保組織的中國綠發會,在此感謝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審判 工作中對環境保護的高度重視及充分利用審判進行的法治宣傳教育,實現法律和社會的雙效果。

文/焱鷙 審/張娜 編/小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