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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一季度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1起,處理37人

2018-04-21 07:03 | 衢州發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通報曝光力度,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市紀委建立每季度通過互聯網公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月報資料制度。

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1起,處理37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2人。

從每月查處資料看,1月份查處問題15起,處理25人,分別占第一季度總數的71.4%和67.6%。

從查處問題類型看,排在前三位的是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大辦婚喪喜慶、樓堂館所違規問題,分別是5起、4起、4起,這三類問題占查處問題總數的61.9%。

從處理幹部級別看,查處縣處級幹部3人、占8.1%,查處鄉科級及以下幹部34人、占91.9%。

(原標題《衢州一季度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1起,

處理37人》。編輯葉曉倩 梅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