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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管理的標準管理規程,倉庫管理員工作評分與獎懲制度

一、目的:

建立倉儲管理的標準管理規程,使倉儲物資妥善保管,

防止差錯、變質等問題的發生。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各類倉儲物資的保管。

三、責任者:

倉庫管理員、品質監督員。

四、管理要求:

1倉儲管理要求:

1.1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設原輔料庫、包裝材料庫、成品庫、退貨品和不合格品存放間、危險品存放處。

1.2所有物品均按物資類別分類(見《物料編碼規程》)及分類倉庫存放。危險品、易燃易爆品一律存放在危險品庫,不得存放在其他倉庫內或臨時存放。

1.3倉庫貨位均由倉庫管理員分別統一編組,貨位號共由四位元陣列成,第一、二位為編組號,第三、四位為貨位號。格式為 NO××××。如 NO0101,即該貨物在第一組第 1 號貨位上,再如 NO1102, 該貨物在第 11 組第 2 號貨位上;

1.4原輔料庫、包裝材料庫及成品庫均要劃分“待檢區”、“合格區”。不合格品存放在不合格品存放間,並分別掛上狀態標誌牌:

a.待檢區——黃色牌;

b.合格區——綠色牌;

c.不合格品存區——紅色牌。

1.5 倉庫內應有足夠的墊板和貨架,

使所有貨物均放置在墊板和貨架上;

1.6 應有防潮、防鼠、防蟲的設施;

1.7 倉庫內裝有溫濕度計,並分別於每天 10 時、15 時各記錄一次。

1.8 倉庫內均設有一定數量的且符合規定的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1.9 除廢品庫外的所有倉庫,均不得存放廢棄物和其他雜物;易燃易爆危險品均存放在危險品庫,有降溫通風措施,由專人加鎖保管;

1.10標籤、說明書、合格證、封口簽印,

有文字的內包裝材料及中、小包裝袋等均應分別放置在專用庫內,不得亂放,做到發放有記錄、銷毀有記錄。

2倉儲物品的保管:

倉儲物品是指已存放在倉庫內的物品(包括已入庫和未正式入庫的)。

2.1已入庫的物品,按分類編碼(見《物料編碼規程》)準確登記入帳,未入庫的做好到貨驗收記錄,要求帳卡記錄字跡清楚,帳卡物相符,並注明貨位號;

2.2 倉儲物品的保管:

2.2.1 同一品種,同一規格的物品分清批號(批次),

碼堆在同一組的同一貨位上,

批(批次) 與批(批次)之間保持一定間隔;

2.2.2碼堆整齊,同一貨位上的物品堆碼的高度和寬度儘量做到一致;

2.2.3外包裝的品牌標籤應對外堆放,便於檢查,防止混亂;

2.2.4不同品種、不同規格、不同批號的物品,堆碼之間要保持適當的間距,以免差錯;

2.2.5已入庫的物品,在同一品名、批號、規格的物品的最前一個墩位掛上“貨位卡”,寫清品名、批號、規格、入庫(出庫)時間、結餘數,

做到帳、物、卡三者相符。

2.2.6對倉儲物資要經常檢查,做到不潮、不蛀、不混,發現異常要及時採取措施,妥善處理;

2.3倉儲物品的盤點:

2.3.1 每月底對原輔料、包裝材料、成品進行盤點一次並填寫好盤存報表;

2.3.2 每半年、年末要求對所有庫存的物品徹底盤點一次,並按要求填好盤存報表。年末盤點有 財務、採購、倉儲、銷售部等方面的人員一起徹底清點;

2.3.3 不論月度、年度盤點,如發現帳、卡、物不相符,都應及時查清原因,如無法查清應如實彙報,以便及時正確處理。

2.3.4 倉儲物品的發放領用,按《物料發放程式》執行。

五、倉庫定置管理

1倉庫的物料應存放於規定區域,不能隨意堆放。

2倉庫分為:原輔料庫、包裝材料庫、成品庫、退貨產品和不合格品存放間、危險品存放間。

3倉庫應對物料按理化性質、規格級別、貯存要求分庫分區放置,根據物料的不同性質,分別存放於相應庫內,防止物料間發生交叉污染及混雜。

4各庫內設有待驗區、合格區,並分別圍不同顏色的圍欄,待驗品應存放于待驗區,並圍黃色圍欄;合格品存放于合格品區,並圍綠色圍欄。

5退回產品直接存放於退貨品存放間。

6不合格品全部存放於不合格品存放間。

7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於危險品存放間。

六、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

1除嚴格執行倉庫安全制度外,還要遵守以下各條款:

1.1 嚴格執行責任制,對倉庫危險品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

1.2搬運易燃、易爆品時要輕拿輕放,防止互相撞擊磨擦。

1.3嚴禁任何火種入內,嚴禁在庫房內動用明火、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

1.4保持通風,每週末檢查一次、定期清理;特別是夏季注意降溫。

1.5對化學試劑等易燃易爆品進行分類存放,垛與垛之間保證應有的安全距離,不超量貯存。

1.6危險品倉庫嚴禁閒人進入,保管員離開必須鎖好門、關好窗。

1.7設立應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標誌。

1.8消防設備嚴禁圈佔、埋壓、挪用。

1.9庫區消防通道保持隨時暢通。

如發現帳、卡、物不相符,都應及時查清原因,如無法查清應如實彙報,以便及時正確處理。

2.3.4 倉儲物品的發放領用,按《物料發放程式》執行。

五、倉庫定置管理

1倉庫的物料應存放於規定區域,不能隨意堆放。

2倉庫分為:原輔料庫、包裝材料庫、成品庫、退貨產品和不合格品存放間、危險品存放間。

3倉庫應對物料按理化性質、規格級別、貯存要求分庫分區放置,根據物料的不同性質,分別存放於相應庫內,防止物料間發生交叉污染及混雜。

4各庫內設有待驗區、合格區,並分別圍不同顏色的圍欄,待驗品應存放于待驗區,並圍黃色圍欄;合格品存放于合格品區,並圍綠色圍欄。

5退回產品直接存放於退貨品存放間。

6不合格品全部存放於不合格品存放間。

7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於危險品存放間。

六、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

1除嚴格執行倉庫安全制度外,還要遵守以下各條款:

1.1 嚴格執行責任制,對倉庫危險品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

1.2搬運易燃、易爆品時要輕拿輕放,防止互相撞擊磨擦。

1.3嚴禁任何火種入內,嚴禁在庫房內動用明火、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

1.4保持通風,每週末檢查一次、定期清理;特別是夏季注意降溫。

1.5對化學試劑等易燃易爆品進行分類存放,垛與垛之間保證應有的安全距離,不超量貯存。

1.6危險品倉庫嚴禁閒人進入,保管員離開必須鎖好門、關好窗。

1.7設立應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標誌。

1.8消防設備嚴禁圈佔、埋壓、挪用。

1.9庫區消防通道保持隨時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