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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丈母娘要28萬彩禮我和女友分手, 她後來說一話, 我悔不當初

我和女友是大學的時候在一起的,兩個人談了幾年戀愛,

後來畢業了,也留在了同一個城市,並且選擇了同居,和大多數戀人一樣,過著沒有結婚的夫妻生活。雖然也是經常的吵架,可是這最起碼彼此心裡頭,還是有對方的。

我家是農村的,爸媽都是普通的農民,這打工幹活辛苦了一輩子,也不可能在城裡給我們買一套房子,

女友家卻不一樣,她家就她那麼一個女兒,而且她爸媽又都是在城裡教書的,不說別的,就說以後,她爸媽就算是老了,也有穩定的退休金,也不會麻煩誰照顧的。可是我沒有想到的是,當我們走到結婚的那一步之後,女友的母親,竟然會堅持要28萬的彩禮,還說少一分都不可能。我家那邊的彩禮,一般都是六萬八萬的,我鄰居結婚,用了八萬,我這結婚,總不能直接就用28萬吧,
這爸媽聽了以後,直接就給拒絕了,還說要給我重新安排相親。

那時候我家要是真的拿,28萬也不是不能拿出來,只是這爸媽一拒絕,我也是覺得那邊要的有點多,後來因為沒有迴旋的餘地,我就和她分手了。我哪裡想得到,分手以後,

女友就給我發了消息,說是28萬只是她媽的一個試探而已,畢竟她家就她那麼一個女兒。就是這麼一句話,卻讓我恍然大悟一般,是呀,女友家就她那麼一個女兒,這以後家裡的什麼不都是她的,我那時候就後悔的不行,你們說,我當時咋就那麼傻,現如今我再去追她,她竟然不理我了,你們說,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