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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娶你,我一年掙了18萬,你現在又說這樣的話!”

【本文根據網友“我不是小鮮肉”講述整理】

我是一個26歲的男人,在城市裡的話這個年齡可能不算大,但是在我們老家,再要是娶不上媳婦就要打光棍了。

這幾年我是跟著我表哥打工的,

只有過年的時候回家,去年春節的時候通過相親認識了春梅,她是我們鄰村的,上初中時比我第一屆但是我知道她,因為她長得很漂亮。

相親的時候談得很愉快,但是春梅的父母提出來彩禮要八萬八,說是八吉祥,寓意著“發”,就是發財。可是我們家剛修了房子拿不出來那麼多錢了,

很為難。最後我還是應承了下來,說給我一年的時候我能掙到。

其實當時我說的時候我心裡也沒底,只是有一種破釜沉舟的衝動,想試試。

年後返回城裡,我和表哥溝通後從他哪裡跳出來,自己開了一個店(我們是做二手傢俱生意的),平時起早貪黑地忙,偶爾有空的時候和春梅微信聊幾句。

一年的時候,功夫不負有心人,我掙到了18萬過,

心裡那個開心啊,覺得我終於可以娶到媳婦了,等訂婚後再買一輛小車開著,那真叫一個牛。

我在準備回去的時候接到了春梅的電話,他吞吞吐吐的,最後說出了要和我分手,說知道我掙錢了,但其實她一直有喜歡的人,她不是個貪慕虛榮的女孩,所以要和我分手。

我瞬間有一種被人耍了個感覺,說:“為了娶你,我一年掙了18萬,你現在又說這樣的話!”

春梅說她早就想和我挑明,只是怕影響我的工作,她也是為了我好。

看來她還真是好心,可是給我一個希望再讓我失望這不是對我很殘忍嗎?

我和春梅的感情是完了,

我年齡也不小了,以後可能是要打光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