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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點贊,武漢為治老賴放大招!失去信用將“無路可走”!

總有那麼一部分人,欠了錢喜歡“拖”或“賴”,哪怕被告上法院仍還是惡習難改,實在可惡!

這種人,被稱為“老賴”,也叫失信被執行人。為什麼是被執行人呢?因為失去信用,絕不會讓你逍遙法外!你知道嗎?咱湖北為了懲治“老賴”,已經放了不少大招了!不僅坐不了高鐵、飛機,旅遊、度假、消費都受到了限制,還不能報考公務員……

這不,今天的《人民日報》政治版,就點名表揚咱武漢法院聯合40個部門放出的大招啦!

下面,就跟著湖北新聞(ID:hbxwwx)一起來瞭解一下,武漢法院到底放了哪些大招:

武漢法院聯合40個部門出臺30項懲戒措施

法院放大招 老賴沒了招

為有效破解被執行人規避、抗拒執行,

可供執行財產難尋等“執行難”問題,湖北武漢市、區兩級法院先後推出了律師調查令、懸賞追查、司法網路拍賣等制度。近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又聯合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房管局等40個部門簽署備忘記錄,提出8大類共30項措施,聯手懲戒失信被執行人。

彙編執行規範細則,全案留痕全程公開

為何總是“執行難”?武漢市中院執行局局長葉偉平認為,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是重要原因。

雖然最高法近年來對於執行工作相繼出臺多個司法解釋、規定、意見等,但有些規定的可操作性還不強。實踐中仍有很多環節與法律規定的情節不能一一對應,給基層法院執行工作帶來一些困擾。

另外,過去法律文書格式不統一、操作流程不規範的現象時有發生。“執行工作是實現司法公正的最後一個環節,執行不好會極大影響司法公信力。

”葉偉平說。

針對這些問題,武漢市中院自2014年4月開始,全面推行執行實施關鍵節點前置審查機制,在作出執行行為前,將權屬是否清晰、文書是否送達利害關係人、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結案是否合規等關鍵環節交由執行裁判庭監督審查。同時研發執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統,

完善執行立案、執行查控等30多項制度,形成了執行有規則、管理有辦法、操作有流程、過程有監控的規範化執行格局。

另外,在廢除沿用多年的填充式法律文書制度之後,武漢市中院彙編了《常用執行文書、筆錄製作規範》,囊括133種常用執行文書,從格式到法條引用做到統一規範。

“全案留痕、全程公開,而且還要通過‘12368平臺’向當事人回饋,保障當事人第一時間全面知悉執行進度。”葉偉平說。

推行律師調查令和懸賞追查財產制度

執行力量不足是困擾地方法院的難題。去年8月,武漢中院制定了《關於執行實施案件委託律師財產調查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申請執行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被執行人線索時,可申請法院簽發律師調查令,由其代理律師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獲取相關證據。

“調查難、取證難一直是阻礙律師履行職務的老大難問題,有些企事業單位拒不配合律師調查,現在情況改善了不少。” 湖北省某律師事務所的黃律師是首批28份律師調查令的申請者之一。黃律師申請調查令,是要調查武漢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可能藏匿的財產及涉案房產土地性質。該公司拖欠一家投資基金6億餘元債務,長達4年未償還。

按照規定,律師持調查令可到財產登記職能部門進行調查,收集存款、證券、房產、車輛等財產線索。而且,律師持調查令調查,視同法院執行人員調查。接到律師調查令,接受調查的單位應在收集證據範圍內積極配合,對故意隱匿甚至銷毀“老賴”財產證據的,最高可給予100萬元罰款,並對單位法定代表人予以15天司法拘留。

武漢法院也在嘗試依靠社會力量加大執行力度,創新性地推出懸賞制度。在武漢市新洲區,“老賴”葉某欠一家建築公司300萬元本金和70萬元利息遲遲不還,雖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卻因葉某隱匿財產,規避執行,執行法官多方調查其財產未果而無法執行。去年9月8日上午,新洲區法院發佈懸賞公告,在新洲區主要廣場、葉某居住的社區以及其家人經常活動的公共場所張貼,公佈了葉某的照片,並對提供葉某行蹤以及財產線索的知情人懸賞1萬元。當天下午,葉某就主動聯繫法院,承諾3個月內還款。當年11月底,葉某將370多萬元一次性☆禁☆交到法院。

從今年1月起,源起于江岸區、新洲區法院的懸賞制度被市區兩級法院採納,在武漢全市推行懸賞追查“老賴”做法。按照懸賞制度規定,是否需要懸賞、懸賞的金額多少,均由申請執行人自行決定。懸賞公告既可選擇在平面或電視媒體上發佈,也可以通過網路媒體、戶外廣告平臺發佈,還可以在社區等公共場所廣告宣傳欄張貼。

提高失信成本,聯合信用懲戒還需強化

“‘老賴’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不僅坐不了高鐵、飛機,旅遊、度假、消費都受到了限制,還不能報考公務員……”今年2月,武漢市中院聯合40個部門聯手出臺30項懲戒措施,專懲“老賴”。

30項懲戒措施中,不僅包括在經營上對失信被執行人設立金融類機構、從事民商事行為、享受優惠政策採取限制措施,還包括在生活上限制住宿較高星級賓館,限制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消費,限制購買不動產,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

截至目前,武漢法院共向最高法失信名單庫推送49256人,其中6761名失信被執行人因受到聯合信用懲戒而償債,清償債務共計1.6億餘元。

然而,目前執行案件收案數量持續上升,被執行人履約能力卻有減退趨勢。造成“執行不能”,一方面因為一些被執行人確實無財產可執行,另一方面一些案件被執行人雖有財產,但涉及企業改制等問題而難以實際處置。

“受限於社會資訊化發展程度,反規避執行的辦法還不多,另外違法成本較低。”武漢市中院副院長李進說,讓失信者無以立足、寸步難行,未來聯合信用懲戒還有很大發揮空間。

讓失信者無以立足、寸步難行!

“老賴”跑不出武漢,也跑不出長沙、合肥、南昌!

4月11日,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區域合作論壇召開。會上,武漢、長沙、合肥、南昌簽署“信用合作”協議,一市失信將在四市都受限!

建立信用紅黑名單的共用通報制度

四個城市將建立信用紅黑名單的共用通報制度,在四市區域內,行業主管部門確定並公佈的“信用紅黑名單”實現互認。逐步擴大對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範圍,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的區域聯動機制。

實現信用資訊共用和服務互認

今年將初步實現四市企業重要信用資訊的共用交換,逐步推進四市企業基本資訊、資質資格資訊、良好資訊、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資訊的共用交換。

洽談合作事宜 | 請聯繫線上客服

”葉偉平說。

推行律師調查令和懸賞追查財產制度

執行力量不足是困擾地方法院的難題。去年8月,武漢中院制定了《關於執行實施案件委託律師財產調查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申請執行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被執行人線索時,可申請法院簽發律師調查令,由其代理律師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獲取相關證據。

“調查難、取證難一直是阻礙律師履行職務的老大難問題,有些企事業單位拒不配合律師調查,現在情況改善了不少。” 湖北省某律師事務所的黃律師是首批28份律師調查令的申請者之一。黃律師申請調查令,是要調查武漢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可能藏匿的財產及涉案房產土地性質。該公司拖欠一家投資基金6億餘元債務,長達4年未償還。

按照規定,律師持調查令可到財產登記職能部門進行調查,收集存款、證券、房產、車輛等財產線索。而且,律師持調查令調查,視同法院執行人員調查。接到律師調查令,接受調查的單位應在收集證據範圍內積極配合,對故意隱匿甚至銷毀“老賴”財產證據的,最高可給予100萬元罰款,並對單位法定代表人予以15天司法拘留。

武漢法院也在嘗試依靠社會力量加大執行力度,創新性地推出懸賞制度。在武漢市新洲區,“老賴”葉某欠一家建築公司300萬元本金和70萬元利息遲遲不還,雖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卻因葉某隱匿財產,規避執行,執行法官多方調查其財產未果而無法執行。去年9月8日上午,新洲區法院發佈懸賞公告,在新洲區主要廣場、葉某居住的社區以及其家人經常活動的公共場所張貼,公佈了葉某的照片,並對提供葉某行蹤以及財產線索的知情人懸賞1萬元。當天下午,葉某就主動聯繫法院,承諾3個月內還款。當年11月底,葉某將370多萬元一次性☆禁☆交到法院。

從今年1月起,源起于江岸區、新洲區法院的懸賞制度被市區兩級法院採納,在武漢全市推行懸賞追查“老賴”做法。按照懸賞制度規定,是否需要懸賞、懸賞的金額多少,均由申請執行人自行決定。懸賞公告既可選擇在平面或電視媒體上發佈,也可以通過網路媒體、戶外廣告平臺發佈,還可以在社區等公共場所廣告宣傳欄張貼。

提高失信成本,聯合信用懲戒還需強化

“‘老賴’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不僅坐不了高鐵、飛機,旅遊、度假、消費都受到了限制,還不能報考公務員……”今年2月,武漢市中院聯合40個部門聯手出臺30項懲戒措施,專懲“老賴”。

30項懲戒措施中,不僅包括在經營上對失信被執行人設立金融類機構、從事民商事行為、享受優惠政策採取限制措施,還包括在生活上限制住宿較高星級賓館,限制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消費,限制購買不動產,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

截至目前,武漢法院共向最高法失信名單庫推送49256人,其中6761名失信被執行人因受到聯合信用懲戒而償債,清償債務共計1.6億餘元。

然而,目前執行案件收案數量持續上升,被執行人履約能力卻有減退趨勢。造成“執行不能”,一方面因為一些被執行人確實無財產可執行,另一方面一些案件被執行人雖有財產,但涉及企業改制等問題而難以實際處置。

“受限於社會資訊化發展程度,反規避執行的辦法還不多,另外違法成本較低。”武漢市中院副院長李進說,讓失信者無以立足、寸步難行,未來聯合信用懲戒還有很大發揮空間。

讓失信者無以立足、寸步難行!

“老賴”跑不出武漢,也跑不出長沙、合肥、南昌!

4月11日,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區域合作論壇召開。會上,武漢、長沙、合肥、南昌簽署“信用合作”協議,一市失信將在四市都受限!

建立信用紅黑名單的共用通報制度

四個城市將建立信用紅黑名單的共用通報制度,在四市區域內,行業主管部門確定並公佈的“信用紅黑名單”實現互認。逐步擴大對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範圍,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的區域聯動機制。

實現信用資訊共用和服務互認

今年將初步實現四市企業重要信用資訊的共用交換,逐步推進四市企業基本資訊、資質資格資訊、良好資訊、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資訊的共用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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