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花費我兩萬,五萬彩禮你都嫌多,你娶媳婦不花一分錢嗎
現在說他是我男友我都嫌丟人。他叫張文,因為在一起兩年,人家一分錢沒有花費,我花費了兩萬。就是倒貼的主兒。現在想想,女人的臉都讓我丟盡了。
他長得並不好,小眼睛,黑臉,
我有穩定的工作,月薪4000,他一直想找一個他喜歡的工作,他有一個大專文憑,電工機修專業。但是,總是找不到合適的,幹一份兒工作幹不了兩個月就辭職了。就經常在我這兒吃住。我希望他振作一點,能夠找到好的工作,有一份兒穩定的收入。我們將來結婚後生活好一點兒。我給他買過許多衣服,我想把他打扮漂亮一點,人醜會打扮也可以。基本上吃住都是我花費,
我們都老大不小了,我就催他結婚,他就讓他媽找了媒人來提媒,
現在已經分手了,我天天氣得心口疼,我怎麼這麼瞎啊,我一直在反思我怎麼會遇到這樣的情況?
關注飄飄妖冶,分享不一樣的人生經歷
網友分享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