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竇初開的年紀,我暗戀那個男人整整六年
文:佚名
隨著年齡的增長,人越來越願意回憶過去,特別是那些青澀的成長的歲月。一年年品味咀嚼下來,有一些東西越來越顯明地保留了下來,還有一些東西被人漸漸地遺忘了。
那些痛,那些彎,那些成長的磕磕絆絆,就象深埋于地下的寶石,經多年的沉酵,到今天散發著晶瑩剔透的光茫,
日子並不象回憶的那麼美。美的只是此時的心景,彼時的容顏,青春無痕,素面朝天。
最近,我哥哥的高中同學二十五年聚會。
我哥哥作為聯絡人卻住了院,雖不是什麼大病,然而需要靜養幾日。這一擔子的接待與發放紀念品之類的任務,
本來說好一起去玩的,也只能我單身一人帶孩子出遊了。
紀念品是一人一件瓷盤,瓷盤上是我哥哥的高中畢業照,那上面有我年少時暗戀的人。
照片上的他是那麼瘦,黑,象一顆焉豆芽,只有眼睛是專注而明亮的,一直微笑著。
遊玩回來,聚會結束。
我問老公,可曾見到J。
他說不認得是哪一個。
我說是北京來的。
他說,
我知道他是玩笑話。
多少年的塵事了,封在心底,到底還是起了塵埃。
十四歲的時候我遇到他,他跟著哥哥來家裡玩。
他那麼博學,那麼和善可親,眼睛裡帶著笑,
他的膚色的黑是我喜歡的。老農民都喜歡黑,認為黑是自然色,白是搭顏色。黑是健康。黑是美麗。這是我年少時的審美標準。對黑情有獨鍾。
他的笑容是我喜歡的,溫暖,純淨,就象置身於溫暖的冬日陽光裡,我對於溫暖有著自己不同的感受,
他長了細弱的小鬍子,象魯迅先生一樣剛毅的唇(因為鬍子太銳利了,所以我心中的魯迅先生便是這樣的抿而剛毅的唇),我想這也許只是我的臆想,事實上,他長得並沒有那樣瘦而單薄。二十幾年前,我還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小女孩,看什麼都是想當然。
三毛的書初傳至小縣城時,他送了一本書給我,還寫了一句英文: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doy(只工作不玩耍,聰明傑克也變傻)(前幾天我在牛牛的博客上看到這句話,心裡激動了老半天,多麼久遠的記憶,一下子推開重重厚重的歲月的手,陳鋪在我面前!)
年少時,三毛便成了我追逐的夢想。
三毛去世的那一年,我二哥從報紙上剪了那一篇悼文寄給我。他知我愛三毛,卻不知我愛三毛的緣由。然而,那時,我對三毛的愛已經差不多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一點點淡化了。三毛是一個異數,而我是一個凡胎。
就象我對於J的愛。那只是一種癡迷罷了。我以為我可以那樣喜愛他一輩子。一輩子都不會改變我對愛情的看法。執著而熱烈地愛一個人,這是每一個人年青時的夢。我甚至想過我會出家,青燈古刹了此一生。我甚至想過我會不顧一切去找他,纏著他,粘著他,直到他答應等我長大。
我知道我還不夠大,我還不夠與他一起面對歲月的艱辛(我一直以為生活是艱辛的,可能這與我生活的環境有關,生活在底層,而情感豐富,過於敏感)。他不會等我長大。
他一直當我是他的小妹妹。因為我是我哥哥的妹妹,而他是我哥哥最好的兄弟。
每年過年過節,他都會寄賀卡給我。我們一直通信,直到他大學畢業。
我不敢說我愛他,怕把他嚇走。我也沒有勇氣說出我愛他,因為我是這樣自卑與渺小。他上大學時,我還沒有初中畢業。他大學畢業時,我還在上高中。他暗愛著別人時,我暗戀著他。他戀愛時,我也在戀愛。他結婚時,我正失戀。
我去他工作的地方找過他,我找了整整一個上午,大街小巷都找遍了,可是我羞於問人,只是盲目地騎著車子在他工作的城市裡亂走亂竄,汗流浹背,當然不會找到他。也許,我也並不是存心非要找到他,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結束的形式,那個夏天便是這樣記憶深刻地留在了我的心底。象一張底片,浸泡了太久,卻一直沒有洗出來。
我哥哥結婚時,他來了家裡。等我回家的時候,他已經要走了。因為趕車,他走得很急。好象也是一個夏天,正晌晴的天,滴了幾滴小雨,他剛剛出門,我就慌著去送傘給他,走出大門,天晴了(恨得人牙癢,天公不作美),他已經坐車走了。看不到我的惆悵與失落。
從此南北東西,東西南北,天涯海角,再無緣相見。
我還在自己的軌道上走著。
從初中到高中,我暗戀他六年。
說起來是一件可笑的事。可是那六年,於我度日如年。成長的孤獨與寂寞我一個人咀嚼。
我以為我再沒有能力去愛人了。
再也找不到自己喜歡的人了。
年少的歲月顯得比別人漫長。我總是盼望著快點長大。快點長大。
直到有一天我學會了用回憶去滋養自己的生命,才明白那一段歲月是多麼可貴。
它教會我珍惜、理解、忍耐、感恩。生命中最美好的歲月,我是用暗戀一個人來完成我自己對自己的塑造的。
每個人的生命都有自己的軌跡,你選擇了它,你便會身不由己一直走下去。我很高興,我遇到了他。二十幾年,他依然象當初一樣,照亮著我的生命,使我學會獨自面對自己。
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就象兩個沒有交集的圓,永遠走不到相交的點。可是我仍然心存感激。想起來,心裡滿滿的。
張愛玲有一篇文章《愛》: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
也許這就是緣份。
有人說: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種幸福!
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種無奈!
在對的時間遇上錯的人,是一種悲傷!
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聲歎息!
就這樣完了。
只恨我生得太晚,而他生得太早。
如今物是人非事事休。生命中只留下了片片記憶的雪花,出口就會融化。
想起那些年少的歲月,只有淡定,微笑。沒有遺憾,沒有悔過,沒有故事,甚至沒有細節。
我青春的歲月一去不返。
聰明傑克也變傻)(前幾天我在牛牛的博客上看到這句話,心裡激動了老半天,多麼久遠的記憶,一下子推開重重厚重的歲月的手,陳鋪在我面前!)年少時,三毛便成了我追逐的夢想。
三毛去世的那一年,我二哥從報紙上剪了那一篇悼文寄給我。他知我愛三毛,卻不知我愛三毛的緣由。然而,那時,我對三毛的愛已經差不多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一點點淡化了。三毛是一個異數,而我是一個凡胎。
就象我對於J的愛。那只是一種癡迷罷了。我以為我可以那樣喜愛他一輩子。一輩子都不會改變我對愛情的看法。執著而熱烈地愛一個人,這是每一個人年青時的夢。我甚至想過我會出家,青燈古刹了此一生。我甚至想過我會不顧一切去找他,纏著他,粘著他,直到他答應等我長大。
我知道我還不夠大,我還不夠與他一起面對歲月的艱辛(我一直以為生活是艱辛的,可能這與我生活的環境有關,生活在底層,而情感豐富,過於敏感)。他不會等我長大。
他一直當我是他的小妹妹。因為我是我哥哥的妹妹,而他是我哥哥最好的兄弟。
每年過年過節,他都會寄賀卡給我。我們一直通信,直到他大學畢業。
我不敢說我愛他,怕把他嚇走。我也沒有勇氣說出我愛他,因為我是這樣自卑與渺小。他上大學時,我還沒有初中畢業。他大學畢業時,我還在上高中。他暗愛著別人時,我暗戀著他。他戀愛時,我也在戀愛。他結婚時,我正失戀。
我去他工作的地方找過他,我找了整整一個上午,大街小巷都找遍了,可是我羞於問人,只是盲目地騎著車子在他工作的城市裡亂走亂竄,汗流浹背,當然不會找到他。也許,我也並不是存心非要找到他,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結束的形式,那個夏天便是這樣記憶深刻地留在了我的心底。象一張底片,浸泡了太久,卻一直沒有洗出來。
我哥哥結婚時,他來了家裡。等我回家的時候,他已經要走了。因為趕車,他走得很急。好象也是一個夏天,正晌晴的天,滴了幾滴小雨,他剛剛出門,我就慌著去送傘給他,走出大門,天晴了(恨得人牙癢,天公不作美),他已經坐車走了。看不到我的惆悵與失落。
從此南北東西,東西南北,天涯海角,再無緣相見。
我還在自己的軌道上走著。
從初中到高中,我暗戀他六年。
說起來是一件可笑的事。可是那六年,於我度日如年。成長的孤獨與寂寞我一個人咀嚼。
我以為我再沒有能力去愛人了。
再也找不到自己喜歡的人了。
年少的歲月顯得比別人漫長。我總是盼望著快點長大。快點長大。
直到有一天我學會了用回憶去滋養自己的生命,才明白那一段歲月是多麼可貴。
它教會我珍惜、理解、忍耐、感恩。生命中最美好的歲月,我是用暗戀一個人來完成我自己對自己的塑造的。
每個人的生命都有自己的軌跡,你選擇了它,你便會身不由己一直走下去。我很高興,我遇到了他。二十幾年,他依然象當初一樣,照亮著我的生命,使我學會獨自面對自己。
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就象兩個沒有交集的圓,永遠走不到相交的點。可是我仍然心存感激。想起來,心裡滿滿的。
張愛玲有一篇文章《愛》: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
也許這就是緣份。
有人說: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種幸福!
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種無奈!
在對的時間遇上錯的人,是一種悲傷!
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聲歎息!
就這樣完了。
只恨我生得太晚,而他生得太早。
如今物是人非事事休。生命中只留下了片片記憶的雪花,出口就會融化。
想起那些年少的歲月,只有淡定,微笑。沒有遺憾,沒有悔過,沒有故事,甚至沒有細節。
我青春的歲月一去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