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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蕪交警創城複審全城巡查 電動車被查方知屬機動車

大眾網萊蕪4月26日訊26日上午,萊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區大隊巡查中隊在轄區主要路段持續開展道路不文明違法行為專項整治。主要是為進一步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常態長效化建設,

切實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營造文明駕駛的交通氛圍。巡查至文化北路查處一起路邊違法停車且車輛無牌無證,車主在被查後才知自己車輛屬於機動車。

巡查中隊巡查至文化北路,一輛四輪電動車違法停放路邊。巡查中隊指導員邊子榮對其進行檢查。隨即給車主打電話,該車主蘇女士感到不解,怎麼自己駕駛的電動車還需要考駕駛證、掛機動車牌照呢?

民警依法查處違停電動車

“買車的時候,本來想買一輛兩輪的電動車,但是推銷員極力推薦說‘四輪電動車速度不超過40交警是不查的’”蘇女士稱,交警告訴他這款電動車時速快而且功率大,時速超過40是非常簡單的,現在電動車需要掛牌也是明文規定的,

蘇女士就覺得出現這種情況跟她剛買車時諮詢的嚴重不符。蘇女士說:“交警工作人員是按照法律規定依法辦事,這點我沒有異議。我本來就沒有駕駛證,現在給我的處罰不僅僅是違法停車,還有無牌無證要罰200元扣12分。我必須要找萊蕪市長河公司理論一下”。

邊子榮說:“蘇女士這款電動車屬於電動轎車,國家工信部發佈的“道路機動車輛企業及產品生產准入許可”中,

屬於機動車,所以必須要辦理機動車牌照,駕駛它必須要有機動車駕駛證而且必須買交強險。如不懸掛車牌上路屬於未懸掛車牌,必須依法進行查處”。

巡查中隊上路巡查

據瞭解,電動汽車其實是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的統稱,

以環保、使用成本低等多項優點著稱。目前出臺了多項電動汽車推廣政策,政策的扶持也帶動了電動汽車的發展。但由於電動汽車一般只需充電無需加油的特性而將其與傳統的低速電動車歸為一類。因此,很多人就認為電動汽車既不燒油,也不用辦駕駛證,上個非機動車牌照,就能上路行駛,輕鬆自在。可交警部門說,因為電動汽車的車長、車寬,包括車速都和機動車一樣所以電動汽車還是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