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交警創城複審全城巡查 電動車被查方知屬機動車
大眾網萊蕪4月26日訊26日上午,萊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區大隊巡查中隊在轄區主要路段持續開展道路不文明違法行為專項整治。主要是為進一步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常態長效化建設,
巡查中隊巡查至文化北路,一輛四輪電動車違法停放路邊。巡查中隊指導員邊子榮對其進行檢查。隨即給車主打電話,該車主蘇女士感到不解,怎麼自己駕駛的電動車還需要考駕駛證、掛機動車牌照呢?
民警依法查處違停電動車
“買車的時候,本來想買一輛兩輪的電動車,但是推銷員極力推薦說‘四輪電動車速度不超過40交警是不查的’”蘇女士稱,交警告訴他這款電動車時速快而且功率大,時速超過40是非常簡單的,現在電動車需要掛牌也是明文規定的,
邊子榮說:“蘇女士這款電動車屬於電動轎車,國家工信部發佈的“道路機動車輛企業及產品生產准入許可”中,
巡查中隊上路巡查
據瞭解,電動汽車其實是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的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