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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正抄襲案”:于正拒不向瓊瑤“道歉” 法院強制執行

據北京市法院官方微信“京法網事”披露,因余征(於正)拒絕履行法院判決中“向陳喆(瓊瑤)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義務,陳喆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今日對此案進行強制執行,在《法制日報》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所需費用由餘征承擔。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4月26日在《法制日報》上刊登《陳喆(筆名:瓊瑤)訴餘征(筆名:于正)等著作權侵權案強制執行公告》,公佈了該案執行依據。同時公開了此案判決主要內容: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相關企業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電視劇《宮鎖連城》的複製、發行和傳播行為;余征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新浪網、搜狐網、樂視網、鳳凰網顯著位置刊登致歉聲明,向陳喆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余征及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企業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開支共計500萬元。

據瞭解,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於2018年1月2日正式立案受理了陳喆(瓊瑤)申請執行余征(於正)侵害著作權一案。

由於餘征拒絕履行刊登致歉聲明的義務,陳喆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4月26日,因被執行人餘征未主動履行判決內容,且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執行和解,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在《法制日報》第四版刊登該案強制執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