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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長興縣小學招生實施辦法有些新變化(附城區施教區範圍)

日前,長興縣教育局發下發《2018年長興縣小學招生實施辦法》,小編在此整理相關重要資訊,請往下看。

指導思想

保障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堅持“免費、免試、就近、均衡”原則;確保招生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

切實規範學校招生行為,較好解決擇校問題;努力推進教育公平;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堅持面向全體、全面發展的育人思想,全力推進素質教育。

入學年齡

小學入學年齡為6周歲,即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以下簡稱:“新生” ) 。各校嚴禁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

凡符合規定的新生應當全部入學,依法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新生因身體原因不能按時入學的,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辦理緩學手續後可適當推遲入學。

招生原則

招生工作堅持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原則。

城區公辦學校施教區範圍

1.長興縣第一小學(縣前街校區):東至護城河;南至長興港;西至水木花都路、縣前西街(含浙水陽光北區至白蓮沖)、紫金路、黨校路、回龍山路;北至長水路、畫溪大道、職教路、道園路、護城河。

2.長興縣第一小學(雙擁路校區):東至錦繡路、龍山大道以南向東至明珠路轉太湖中路、濱河大道;南至護城河、道園路、職教路;西至畫溪大道、長水路;北至合溪新港路。

3.長興縣第二小學:東至長州路、解放東路、長城路、張王塘港;南至三裡橋港;西至方家港、護城河、濱河大道;北至太湖中東路。

4.長興縣第四小學:東至方家港;南至雉州大道;西至畫溪大道(含高家墩村、三星斗村、上楊村);北至長興港。

5.長興縣第六小學:東至水木花都路(不含浙水陽光北區至白蓮沖,含五峰戶籍的);南至長興港;西至回龍山路;北至黨校路。

6.長興縣第七小學:東至杭寧高速(含亭子頭、祥符㘰、八字橋、官㘰、烏鴉㘰、新開河);南至雉州大道(含五裡橋);西至張王塘港、長城路、解放東路、長州路;北至太湖大道、長城路、中央大道。

7.長興縣第八小學:東至陳王路;南至中央大道、長城路、太湖東路;西至明珠路、龍山大道、錦繡路;北至合溪新港。

長興縣城區小學施教區圖

(點擊可放大查看)

報名及錄取

2018年全縣各公辦小學將繼續採取“分類分批,統籌入學”的辦法,切實做好小學新生入學工作。

1.施教區學生入學類

(1)城區公辦小學施教區學生入學

截止2018年6月30日,戶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新生,

按照戶籍地“就近入學”的原則,以新生戶籍所在地來確定應入學校。戶籍生錄取後,須保留其戶籍,對於戶籍遷出,戶籍地與施教區學校區域分離的,學校有權取消戶籍生資格。報名時需攜帶新生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1份。

戶籍在2018年6月30日以後遷入城區小學施教區的新生,到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報名入學。

從2020年起,若施教區新生戶籍數(截止當年6月30日)超過施教區學校招生數,則按學生戶籍遷入施教區時間先後排序,視招生數確定戶籍遷入年限。未到規定年限的新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周邊有空餘學額的學校就讀。

(2)非城區公辦小學施教區學生入學

截止2018年6月30日,戶籍在各鄉鎮(街道)轄區的新生,到戶籍所在地所屬中心小學報名入學。報名時需攜帶戶籍簿原件及影本1份。

2.統籌學生入學類

(1)城區公辦小學統籌學生入學

第一批:按政策應安排入學的新生

按政策應安排入學類包括現役軍人子女(浙政聯〔2013〕

2號);高層次人才(長委辦發〔2013〕9號文件、長政發〔2015〕29號文件、長政發〔2017〕12號、長委人領辦〔2018〕7號);掛牌上市企業(長政發〔2016〕18號);突出貢獻投資企業(中共長興縣委辦公室〔2009〕1號會議紀要);長商(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專題會議紀要〔2017〕56號)所屬對象等。此類新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相關單位審核通過後,連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影本,於5月20日前到縣教育局普教科(3)登記報名,統一辦理,統籌安排,逾期不予辦理。

第二批:在施教區內有房無戶的新生

父母已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購房並居住穩定,戶籍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新生。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名簿、房產證、社區證明的原件及全套影本1份,縣外戶籍的新生需同時提供“六證”:

①家庭戶口名簿;

②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雙方的身份證;

③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

④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

⑤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當年的8月30日前連續繳納本縣一年以上社會養老保險的憑證;

⑥經現居住地計生部門查驗過的婚育證明或一卡通。

此類新生到住房所在地學校報名,並填寫願意服從統籌安排的承諾書,如該校施教區學生已經招滿,則由教育局統籌安排或回戶籍地就讀,逾期不予辦理。

從2020年起,若施教區有房無戶新生數(截止當年6月30日)超過施教區學校招生數,則按在施教區購房時間長短進行排序,視招生數確定購房年限,未到購房年限的新生回戶籍地學校就讀,逾期不予辦理。

《房屋所有權證》必須是新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包括新生)的;《房屋所有權證》按份共有的房產,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計不少於51%。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區經商一年以上的新生

父母已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經商一年以上並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居住穩定,戶口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新生。此類新生到營業執照標注的經商所在地學校報名,並填寫願意服從統籌安排的承諾書,如該校前幾批學生已經招滿,則由教育局統籌安排或回戶籍地就讀。

從2020年起若施教區經商一年以上新生數(截止當年6月30日)超過施教區學校招生數,則按在施教區經商時間長短進行排序,視招生數確定經商時間年限,未到經商年限的新生回戶籍地學校就讀,逾期不予辦理。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名簿、營業執照、社區證明的原件及全套影本1份,縣外戶籍新生需同時提供“六證”。

第四批:進城務工子女的新生

該批次有兩類:縣內進城務工子女類(太湖街道、畫溪街道、龍山街道、雉城街道戶籍的除外)和縣外戶籍新居民隨遷子女類。

①縣內進城務工子女類

該類對象指父母雙方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企事業單位上班滿一年以上並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居住穩定,戶口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新生。

②縣外戶籍新居民隨遷子女類

該類對象指父(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企事業單位上班滿一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且符合“六證”要求的新生。

(2)非城區公辦小學統籌學生入學

非城區公辦小學統籌批次按照城區公辦小學統籌批次執行。在非城區公辦小學施教區購房、經商、務工的隨遷外來務工人員且符合“六證”要求的,在購房、經商、務工地施教區小學就近報名入學,逾期不予辦理。

報名時間及其它

1.全縣各公辦小學招生時間為2018年7月1日—2日,並提前向社會公佈。同時公佈的內容還包括學區劃分、入學資格、報名材料、諮詢電話、投訴電話、投訴郵箱,招生工作完成後還需公佈錄取資訊。

2. 6所城區公辦小學分別是:長興縣第一小學、長興縣第二小學、長興縣第四小學、長興縣第六小學、長興縣第七小學、長興縣第八小學。

3.各鄉鎮(街道)轄區內適齡兒童到戶籍所在鄉鎮小學就近報名入學,各校按原有施教區招生。嚴格按招生批次分批招入新生。

則按學生戶籍遷入施教區時間先後排序,視招生數確定戶籍遷入年限。未到規定年限的新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周邊有空餘學額的學校就讀。

(2)非城區公辦小學施教區學生入學

截止2018年6月30日,戶籍在各鄉鎮(街道)轄區的新生,到戶籍所在地所屬中心小學報名入學。報名時需攜帶戶籍簿原件及影本1份。

2.統籌學生入學類

(1)城區公辦小學統籌學生入學

第一批:按政策應安排入學的新生

按政策應安排入學類包括現役軍人子女(浙政聯〔2013〕

2號);高層次人才(長委辦發〔2013〕9號文件、長政發〔2015〕29號文件、長政發〔2017〕12號、長委人領辦〔2018〕7號);掛牌上市企業(長政發〔2016〕18號);突出貢獻投資企業(中共長興縣委辦公室〔2009〕1號會議紀要);長商(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專題會議紀要〔2017〕56號)所屬對象等。此類新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相關單位審核通過後,連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影本,於5月20日前到縣教育局普教科(3)登記報名,統一辦理,統籌安排,逾期不予辦理。

第二批:在施教區內有房無戶的新生

父母已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購房並居住穩定,戶籍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新生。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名簿、房產證、社區證明的原件及全套影本1份,縣外戶籍的新生需同時提供“六證”:

①家庭戶口名簿;

②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雙方的身份證;

③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

④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

⑤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當年的8月30日前連續繳納本縣一年以上社會養老保險的憑證;

⑥經現居住地計生部門查驗過的婚育證明或一卡通。

此類新生到住房所在地學校報名,並填寫願意服從統籌安排的承諾書,如該校施教區學生已經招滿,則由教育局統籌安排或回戶籍地就讀,逾期不予辦理。

從2020年起,若施教區有房無戶新生數(截止當年6月30日)超過施教區學校招生數,則按在施教區購房時間長短進行排序,視招生數確定購房年限,未到購房年限的新生回戶籍地學校就讀,逾期不予辦理。

《房屋所有權證》必須是新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包括新生)的;《房屋所有權證》按份共有的房產,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計不少於51%。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區經商一年以上的新生

父母已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經商一年以上並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居住穩定,戶口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新生。此類新生到營業執照標注的經商所在地學校報名,並填寫願意服從統籌安排的承諾書,如該校前幾批學生已經招滿,則由教育局統籌安排或回戶籍地就讀。

從2020年起若施教區經商一年以上新生數(截止當年6月30日)超過施教區學校招生數,則按在施教區經商時間長短進行排序,視招生數確定經商時間年限,未到經商年限的新生回戶籍地學校就讀,逾期不予辦理。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名簿、營業執照、社區證明的原件及全套影本1份,縣外戶籍新生需同時提供“六證”。

第四批:進城務工子女的新生

該批次有兩類:縣內進城務工子女類(太湖街道、畫溪街道、龍山街道、雉城街道戶籍的除外)和縣外戶籍新居民隨遷子女類。

①縣內進城務工子女類

該類對象指父母雙方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企事業單位上班滿一年以上並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居住穩定,戶口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新生。

②縣外戶籍新居民隨遷子女類

該類對象指父(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企事業單位上班滿一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且符合“六證”要求的新生。

(2)非城區公辦小學統籌學生入學

非城區公辦小學統籌批次按照城區公辦小學統籌批次執行。在非城區公辦小學施教區購房、經商、務工的隨遷外來務工人員且符合“六證”要求的,在購房、經商、務工地施教區小學就近報名入學,逾期不予辦理。

報名時間及其它

1.全縣各公辦小學招生時間為2018年7月1日—2日,並提前向社會公佈。同時公佈的內容還包括學區劃分、入學資格、報名材料、諮詢電話、投訴電話、投訴郵箱,招生工作完成後還需公佈錄取資訊。

2. 6所城區公辦小學分別是:長興縣第一小學、長興縣第二小學、長興縣第四小學、長興縣第六小學、長興縣第七小學、長興縣第八小學。

3.各鄉鎮(街道)轄區內適齡兒童到戶籍所在鄉鎮小學就近報名入學,各校按原有施教區招生。嚴格按招生批次分批招入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