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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州公安機關巡察制度

婁底召開全市公安機關政治建警工作大會。

紅網時刻婁底4月27日訊“我們要實現全市公安隊伍'四個意識'明顯增強、能力素質明顯提升、工作作風明顯好轉、違法違紀明顯下降、政治生態明顯改善的良好局面,

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過硬公安隊伍。”4月26日,婁底召開全市公安機關政治建警工作大會,出臺《婁底市公安機關政治建警巡察規定》,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州公安機關巡察制度,打通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

會議通報了紀律作風集中教育整頓第二階段工作情況和2017年度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評估及政工幹部履職評價情況,

表彰了先進單位和個人,解讀了政治建警系列檔規定和2018年全市縣級公安機關績效評估辦法,各單位主要負責人遞交了政治建警責任狀。

會議要求重點抓好全面建立政治建警責任制、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全力改進工作作風、規範民警交往行為、實施關愛民警行動5個方面內容。

會議印發了《婁底市公安機關政治建警巡察規定》和《婁底市公安局幹部提醒函詢誡勉工作規定》。《婁底市公安機關政治建警巡察規定》是依據黨章、巡視條例等黨內法規,在公安機關建立巡察制度重要精神而進行的一次創造性探索,開創了全省在市州公安機關建立巡察制度的先河。《婁底市公安局幹部提醒函詢誡勉工作規定》是通過從嚴管理監督幹部,實現對幹部政治建警責任的全覆蓋。

婁底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王成良勉勵全市公安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正視問題,明確目標任務,講究方法步驟,強化組織保障,全力打贏政治建警攻堅戰,為開創新時代婁底公安工作新局面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