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保改革權益待遇新政策,未來工作年限經濟補償不簡單!
伴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和社會不斷進步,各行各業都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之像,各種行業各種職業如雨後春筍層不不窮,因此換工作、跳槽等行為已經成為了一種普遍現象。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這裡注意如果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這裡小編需要特別提醒勞動和用人單位的一點是,
最後關聯企業之間用人單位需要特別注意一點,雖然原單位在同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已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但是不能因此就否定勞動者在原單位的工作年限。新單位承接該類勞動者後對於該類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仍應連續計算,在滿足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的情況下應及時與該類勞動者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