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創住房租賃財政獎補 出租房按平米拿獎勵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合肥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4月27日,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發佈關於印發《合肥市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財政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據瞭解,對租賃企業、仲介和個人進行財政獎補,
企業、仲介、個人出租房均按平方米拿獎勵
此次,合肥市設立住房租賃專項獎補資金,對住房租賃市場進行獎補,具體獎補對象和範圍為:市轄區內住房租賃合同已在合肥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出租自籌住房的租賃企業、提供住房租賃經紀服務的企業、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給他人自住的個人,
對出租自籌住房的租賃企業,當年累計出租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0元。補助按照每年在租賃監管平臺出租備案的面積進行計算,租賃合同備案時間不滿一年的,
提供住房租賃經紀服務的企業,當年累計出租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元。補助按照每年在租賃監管平臺出租備案的面積進行計算,租賃合同備案時間不滿一年的,按月折算。
對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給他人自住的個人,按照出租面積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2元。補助按照每年在租賃監管平臺出租備案的面積進行計算,租賃合同備案時間不滿一年的,
獎補均需要出租備案和納稅
需要注意,以上獎補政策,同一套住房不重複享受。而且,這些房源都必須在租賃監管平臺出租備案,且已依法納稅。按照個人出租自有住房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2元計算,100平方米的房子,每年補貼就可以拿到1200元。
會不會出現納稅比補貼還高的情況?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租賃處處長聶中翔表示,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已經經過測算,
如何申報?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將會在次年一季度組織開展上年度住房租賃專項獎補資金申報工作。“我們將細化、優化申報流程,下一步執行網上申報,系統自動測算後兌現獎補”,聶中翔介紹。
申請專項獎補資金的申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