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可先落戶後就業了!5月2日起申請!商住用房能否落戶也有答覆
自從青島戶籍新政開始辦理後,各種關於落戶的事情成為了大家熱議的話題,最近就有不少人在傳言“商住用房以及商住兩用房均可落戶”,這事是真是假?另外,近日還有個好消息傳來,
27日,一則“商住用房以及商住兩用房均可落戶”的資訊引起了青島市民的關注。
的,可申請落戶。
所謂單套商品住宅是指不動產權證上“規劃”一欄顯示為“居住”,“屬性”一欄顯示為“住宅”的。不包括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拆遷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
目前,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經正式發佈人才引進辦事指南,標誌著人才落戶新政正式落地,
先落戶後就業 人才落戶“零門檻”
符合先落戶後就業條件的人才包括:
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畫、國家特支計畫、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長江學者、中科院百人計畫、新世紀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泰山或齊魯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員。
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50周歲以下,取得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人員;
4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人員。
申請人憑身份證、畢業證或符合落戶條件的證書即可申請落戶。
大幅度放寬在職人才引進條件
在落戶資格上,對於全日制普通專科學歷人員,
單位經辦人員持申請人身份證、畢業證或符合落戶條件的證書、勞動合同等有效用工證明即可申請辦理落戶。引進單位在城區的,中央、省駐青及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向市人社局申請,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向所在區人社局申請;中央、省駐青及市直企業向市人才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城區其他單位及引進單位在新區的向單位註冊地所在區人才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引進人才須依次在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市或區人才集體戶落戶。
積分落戶制度“政策兜底”
為保障人才落戶的多樣化需求,在大幅度降低人才戶籍准入門檻的同時,修訂完善《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積分落戶申請基本條件由5項調整為4項,取消了申請人學歷限制,居住證和社保繳納年限由3年縮短為1年,採取量化標準、綜合評價的方法,建立積分落戶指標體系,作為人才申請落戶的“兜底政策”,鼓勵各類人才在青就業創業。具體實施細則將於5月底公佈,7月份正式實施。
積分落戶制度“政策兜底”
為保障人才落戶的多樣化需求,在大幅度降低人才戶籍准入門檻的同時,修訂完善《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積分落戶申請基本條件由5項調整為4項,取消了申請人學歷限制,居住證和社保繳納年限由3年縮短為1年,採取量化標準、綜合評價的方法,建立積分落戶指標體系,作為人才申請落戶的“兜底政策”,鼓勵各類人才在青就業創業。具體實施細則將於5月底公佈,7月份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