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的女人,多半是為了這個
前幾天,有個朋友聊起一件八卦。
說的是她的同學和老公因為有了第三者而離了婚,
從外表看,二人和和氣氣和普通家庭沒有什麼區別,如果不是那貨真價實的“離婚證”,估計沒有人相信他們離了婚。後來,兩人因為孩子的事情頻繁的溝通,一來二去又覺得還有感情,於是又去重婚。
最鬱悶的是那個小三,
這樣的現象,在現代生活中越來越多。
白百何、陳羽凡,一對曾經的模範夫妻,其實2015年就已經協議離婚了,但是一直到白百何被媒體拍到與男模在泳池嬉戲,
也就是說,白百何陳羽凡2015年協議離婚之後,依然以夫妻的名義在一起,如果不是被拆穿,這個時間可能還會更長。
白百何解釋說,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圓滿的家。
但稍微腦袋清醒一點的吃瓜群眾就知道,孩子只是托詞,更重要的是利益。
恩愛的夫妻,良好的個人形象,就意味著代言、廣告費用的水漲船高,而一旦人設坍塌,
無論是娛樂圈還是現實生活中,解除一段婚姻,簡單到可能只需要半個小時的時間,但是要解除經濟上的捆綁,卻絕非易事。
離婚不離家的女人,多半是因有所留戀,
所以,如果一個女人不想離婚,或者已經離婚了,但不想放棄這段曾經的關係,那就千萬不要離開家庭。
瑜峰小忠告:離婚不離家,若兩個人都有重婚的想法,這是可能是一種婚姻重生的機會,但是若沒有重婚的可能了,為了各自的幸福著想,還是儘早結束這種同居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