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玲:為什麼結婚之前愛如蜜、結婚之後鬧離婚?
這類“開頭是天堂,之後是地獄”婚姻,顛覆著“男女之所以走向婚姻殿堂,
人們在戀愛或初婚期,感覺物件是“好人”,結婚一兩年後認為對方變了,不是當初那個他/她,於是認為對象是“惡人”。這一現象本身就說明,關係裂變起始於瞭解,雙方真正瞭解對方,始于關係裂變時。
裂變之戰打響後,
真正的瞭解,從更深的意義上說,是夫妻衝突打開了彼此“瞭解”對方的一扇門。這時所喚起的洞悉(瞭解)對方的欲望,亦便成為了婚姻穩定的殺手鐧。
嚴格講,這時的洞悉,是逐一對自我幻象的破滅。
(1)真相流露。作為社會人,其本質是複雜的。兩個生活背景不同的非血緣關係的人,欲結成親密關係,之前都會很熱情地亮出自己優秀的一面,即便知道對方有缺點,也會被那時的熱情+激情融化。關係穩定後,雙方又都會鬆弛高漲的熱情,緩緩呈現出本來的自己,包括原有的缺點。但這時,雙方的感覺似乎走向了另一方向。
想說,其實雙方這個人還是原來的他/她,什麼也沒變,只是流露了更多原本就有的特質。
(2)真相可能傷人。當瞭解打開真相之門,深入瞭解的機會便開始。很奇怪,曾經的缺點已不是缺點,而升級到不可忍受的缺陷。在雙方心裡不斷湧入的是:原來,他/她有那麼多我不知道不瞭解的糟糕:自私,狹隘,懶惰,邋遢,花心,粗暴,偏執,不可救藥(想說,背叛出軌之類的不可救藥,
真相作為最本源的東西,在這裡發揮了傷人的功能。這一現象道出人性的悖論之一:追求真相又不接受真相。
打個比喻,所謂婚姻的三年或七年之癢,其癢,不過是人身上暗藏的病灶之殼,瞭解就像雙方擁有的一把刀,緩慢地(用幾年時間)剝離著對方的殼,當雙方的病灶暴露無遺也疼痛不已時,便是放棄對方之時。而那病灶,象徵人身上的局限。但,是人就必然有局限,就像生老病死,是人的必然一樣。
可是人卻不接受自身的存在。從“因誤解而結婚,因瞭解而離婚”現象,使我們看到人性深處那些東西:自私、自戀、毀滅性。以及它們所延伸出的兩大矛盾:人因依戀需要而渴求親密關係,又因獨立需要而逃避親密關係;人因自尊需要而渴求被認同,卻因人的局限而必遭自尊傷害。
或許,人們最深的痛,是不能忍受缺陷揭露,人們最深的需要,是保護或包容缺陷,這是永遠改變不了的人性特點。
衝突的親密關係裡,每一方都對對方懷揣同樣的期盼、同一個渴望,但缺乏供給者,那麼最後雙方都是失望者。同理,若雙方都感受到被對方傷害,那麼關係裡的人都是迫害者。
所以在婚姻關係裡,若兩人是心智未熟的小孩,那他們分別渴望著對方(父母)能給自己無條件的愛,由於關係裡沒有父母,也沒有父母之愛的降臨,那麼兩個饑渴的小孩必然會鬧騰。同理,這兩個未成熟的小孩,之前是因為誤解對方是父母,或誤以為對方是永遠愛我而結婚,後來,是因為瞭解對方不是父母,或瞭解對方原來有諸多缺點而離了婚。
因此說,婚姻的破裂,看上去是被毀於彼此真正的瞭解,其背後反映了,所有關係的分裂是毀於人對自身弱點的不諒解。雖然,表現出來的是對他人弱點的不諒解。
緩慢地(用幾年時間)剝離著對方的殼,當雙方的病灶暴露無遺也疼痛不已時,便是放棄對方之時。而那病灶,象徵人身上的局限。但,是人就必然有局限,就像生老病死,是人的必然一樣。可是人卻不接受自身的存在。從“因誤解而結婚,因瞭解而離婚”現象,使我們看到人性深處那些東西:自私、自戀、毀滅性。以及它們所延伸出的兩大矛盾:人因依戀需要而渴求親密關係,又因獨立需要而逃避親密關係;人因自尊需要而渴求被認同,卻因人的局限而必遭自尊傷害。
或許,人們最深的痛,是不能忍受缺陷揭露,人們最深的需要,是保護或包容缺陷,這是永遠改變不了的人性特點。
衝突的親密關係裡,每一方都對對方懷揣同樣的期盼、同一個渴望,但缺乏供給者,那麼最後雙方都是失望者。同理,若雙方都感受到被對方傷害,那麼關係裡的人都是迫害者。
所以在婚姻關係裡,若兩人是心智未熟的小孩,那他們分別渴望著對方(父母)能給自己無條件的愛,由於關係裡沒有父母,也沒有父母之愛的降臨,那麼兩個饑渴的小孩必然會鬧騰。同理,這兩個未成熟的小孩,之前是因為誤解對方是父母,或誤以為對方是永遠愛我而結婚,後來,是因為瞭解對方不是父母,或瞭解對方原來有諸多缺點而離了婚。
因此說,婚姻的破裂,看上去是被毀於彼此真正的瞭解,其背後反映了,所有關係的分裂是毀於人對自身弱點的不諒解。雖然,表現出來的是對他人弱點的不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