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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遊 盡興而歸

遊客遊覽景區時要留意安全警示標識。

文、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嚴建廣 通訊員江旅宣

後天迎來“五一”小長假,不少人選擇在這個假期出遊。趁著氣候適宜,親近大自然是一樁美事,但我們在享受美景的同時,須格外留心旅行中可能會遇到的消費問題。近日,江門市旅遊局發佈假日提示,提醒市民出遊要兼顧理性和文明。

出境游留意安全風險提示

自駕旅遊或乘坐交通工具要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參加爬山、涉水等專案時應根據自身狀況量力而行,

在身體不適的情況下不要勉強參與;遊覽景區時要留意安全警示標識,不要進入禁遊區域;出境遊要關注外交部和國家旅遊局發佈的境外旅遊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資訊,提前做好應急防範準備,護照、簽證、身份證等證件和貴重物品必須妥善保管。

參團必須簽訂旅遊合同

選擇參加旅行團的市民要留意旅行社的資質和經營範圍。旅行社必須有“雙證”,

即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旅行社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或《旅行社服務網點備案登記證明》),並注意查看旅行社的業務經營範圍。如決定參團,市民必須簽訂旅遊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旅遊者應仔細閱讀合同的條款,對容易引發爭議的事項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理性購物索取發票

旅行社或導遊人員未與旅遊者協商征得一致同意,指定購物場所、安排旅遊者參加另行付費項目,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項目的,旅遊者有權予以拒絕。

愛護旅遊資源

遊客要自覺遵守《中國公民出境文明旅遊行為指南》和《中國公民國內文明旅遊行為公約》,注重文明旅遊,遵守社會公德和秩序,遵守基本行為規範,尊重所在國或地區,

特別是有特殊宗教習俗國家或地區的風俗習慣,遵守我國及相關目的地國家的法律和法規。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遇到問題合理維權

若遇到旅遊服務品質問題,可及時撥打12345或12301電話進行投訴,切不可採取拒絕登機、登車、登船等過激行為,人為擴大事態或糾紛,致使旅遊活動不能順利進行。旅遊投訴時效為合同結束後90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