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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燈下黑",中央單位巡視如何開展

1.中央單位巡視是什麼?

各部門黨組(黨委)對監管、垂管和直屬單位的巡視

在我們黨的巡視格局中,有如雷貫耳的中央巡視,有省區市黨委開展的巡視,也有向基層延伸的市縣巡察。

它們都是實現監督全覆蓋的重要途徑。但是,還有一種巡視,可能在媒體上的曝光率並不高,但同樣在巡視格局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那便是——中央單位巡視。

首先必須要明確的是,中央單位巡視並不是指中央巡視組巡視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中央單位巡視雖然只比中央巡視多了兩個字,但內涵卻大有不同。中央單位巡視是指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對其監管、垂管和直屬單位開展的巡視。

中央單位的巡視一般有以下幾種類型:一種是外交部黨委、教育部黨組、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分別對駐外使領館、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不含中央巡視組巡視對象)、中央企業(不含中央巡視組巡視物件)及其直屬單位開展巡視;第二種,屬於垂管體制的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組(黨委)對其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分支)機構和直屬單位開展巡視;第三種,

直屬單位數量較多的部分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組(黨委)對其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直屬單位開展巡視。

2.為什麼中央單位要開展巡視?

適應形勢發展、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

2015年8月,中央在印發《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通知中明確要求,

有關中央部委和國家機關部委黨組(黨委)的巡視工作,參照條例執行。去年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則是在黨內法規層面第一次提出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巡視工作。這些檔的出臺,意味著中央單位巡視工作有了規範有序開展的依據和要求。

雖然“出生證”拿的晚,但中央單位巡視的地位卻十分重要——在巡視工作總體格局之中,

中央巡視是主體,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巡視是基礎。實現巡視的全覆蓋,中央單位的巡視必不可少。

這種重要性,與中央單位的特殊地位緊密相關。中央和國家機關是党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中樞,權力集中、地位重要,既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第一執行者”,又是各個領域、系統的領導者。

但是,從巡視發現的問題看,中央單位還不同程度存在“燈下黑”問題。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只是把“四個意識”當成標語口號,

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堅決不到位;有的連黨中央部署的教育實踐活動和學習教育都沒有認真開展;有的對下屬事業單位、學會協會管理缺失,亂象叢生;有的“四風”問題禁而不絕,好像活在“世外桃源”……

所以說,中央單位對其管理物件開展巡視,是解決“燈下黑”、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

3.中央單位巡視的進展如何?

積極探索、深化實踐、成果豐碩

巡視實踐,上行而下效。在中央巡視工作的示範引領下,60多個中央部門緊跟黨中央步伐,積極探索、深化實踐,組織開展了巡視工作。

細心一些也許能發現,不同于省區市黨委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紀委書記擔任,中央單位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組長大多由黨組(黨委)書記擔任。例如,教育部黨組就成立了以黨組書記為組長,部黨組副書記和駐部紀檢組組長為副組長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開展教育部巡視工作。

也許有人會問,除了領導體制,在工作機制上,中央單位巡視會有自己的特點嗎?總體而言,中央單位時刻緊跟中央步伐,不斷在加強和改進自己的巡視工作。像近幾年新出現的專項巡視、巡視“回頭看”等創新方式,在中央單位巡視中也都成為常規動作。2017年3月底,國資委黨委2017年第一輪巡視全面啟動,不久前才在中央第十二輪巡視中出現的新生事物——“機動式”巡視,在此輪對中國普天資訊產業集團公司黨組的巡視中也正式亮相。此外,各中央單位還結合工作實際,推動巡視方式方法的創新:巡視與內部審計、離任審計、選人用人監督檢查同步開展,制定巡視相關配套檔,改進資訊收集的方式方法……

制度、方法說了這麼多,工作開展的如何還是要靠成績說話:十八大以來,海關總署開展7輪巡視、3輪“回頭看”,巡視44個直屬單位,發現問題582個,提出整改意見342條,移交問題線索651條;2016年,國資委黨委對55家國資委黨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中央企業進行了全面巡視,推動74家中央企業對1321戶二級企業開展了內部巡視;今年3月,教育部啟動2017年巡視工作,在這輪巡視結束後將實現巡視全覆蓋目標……這一張張成績單,充分展現了十八大以來中央單位巡視所取得的豐碩成果。

4.中央單位巡視如何做得更好?

守住政治巡視定位,聚焦全面從嚴治黨

巡視是政治巡視,這一定位對於中央單位巡視而言同樣必須守住。

中央單位的巡視要圍繞堅持党的領導,聚焦全面從嚴治黨,著力掌握本系統本部門黨內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態狀況,監督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檢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是否有效開展,領導幹部價值取向和政治導向是否正確,是不是從言到行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一句口號,不是看開了多少會、發了多少檔,而是要聽其言、觀其行、最終看實際效果。比如,要看該部門的工作是不是隨著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與時俱進了?能否結合本領域本行業本單位的實際,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能否貫徹新發展理念,真正把中央的大政方針落實到位?等等。

問題暴露了,要分析透徹、嚴肅整改。從表像問題查找深層次問題,從幹部隊伍問題查找領導班子問題,從領導班子問題查找主要負責同志問題。黨組(黨委)書記要及時聽取巡視彙報、研究決定巡視成果運用,見人見事見問題,提出具體處置要求,推動解決突出問題,促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強化管理。

此外,還要從更長遠、更全面的角度去謀劃中央單位巡視工作,逐步擴大監督範圍,切實發揮從嚴治党利劍作用。要牢固樹立“全國一盤棋”思想,加強協作配合,中央單位可結合實際,與省區市巡視機構建立相應的協調配合機制,切實增強巡視監督合力。

總而言之,中央單位開展巡視工作,就是要掃除黨內監督的盲區,解決中央單位“燈下黑”,一級管好一級,層層傳導壓力,切實發揮巡視作為全面從嚴治党利劍的最大威力。(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孫燦)

是解決“燈下黑”、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

3.中央單位巡視的進展如何?

積極探索、深化實踐、成果豐碩

巡視實踐,上行而下效。在中央巡視工作的示範引領下,60多個中央部門緊跟黨中央步伐,積極探索、深化實踐,組織開展了巡視工作。

細心一些也許能發現,不同于省區市黨委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紀委書記擔任,中央單位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組長大多由黨組(黨委)書記擔任。例如,教育部黨組就成立了以黨組書記為組長,部黨組副書記和駐部紀檢組組長為副組長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開展教育部巡視工作。

也許有人會問,除了領導體制,在工作機制上,中央單位巡視會有自己的特點嗎?總體而言,中央單位時刻緊跟中央步伐,不斷在加強和改進自己的巡視工作。像近幾年新出現的專項巡視、巡視“回頭看”等創新方式,在中央單位巡視中也都成為常規動作。2017年3月底,國資委黨委2017年第一輪巡視全面啟動,不久前才在中央第十二輪巡視中出現的新生事物——“機動式”巡視,在此輪對中國普天資訊產業集團公司黨組的巡視中也正式亮相。此外,各中央單位還結合工作實際,推動巡視方式方法的創新:巡視與內部審計、離任審計、選人用人監督檢查同步開展,制定巡視相關配套檔,改進資訊收集的方式方法……

制度、方法說了這麼多,工作開展的如何還是要靠成績說話:十八大以來,海關總署開展7輪巡視、3輪“回頭看”,巡視44個直屬單位,發現問題582個,提出整改意見342條,移交問題線索651條;2016年,國資委黨委對55家國資委黨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中央企業進行了全面巡視,推動74家中央企業對1321戶二級企業開展了內部巡視;今年3月,教育部啟動2017年巡視工作,在這輪巡視結束後將實現巡視全覆蓋目標……這一張張成績單,充分展現了十八大以來中央單位巡視所取得的豐碩成果。

4.中央單位巡視如何做得更好?

守住政治巡視定位,聚焦全面從嚴治黨

巡視是政治巡視,這一定位對於中央單位巡視而言同樣必須守住。

中央單位的巡視要圍繞堅持党的領導,聚焦全面從嚴治黨,著力掌握本系統本部門黨內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態狀況,監督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檢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是否有效開展,領導幹部價值取向和政治導向是否正確,是不是從言到行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一句口號,不是看開了多少會、發了多少檔,而是要聽其言、觀其行、最終看實際效果。比如,要看該部門的工作是不是隨著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與時俱進了?能否結合本領域本行業本單位的實際,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能否貫徹新發展理念,真正把中央的大政方針落實到位?等等。

問題暴露了,要分析透徹、嚴肅整改。從表像問題查找深層次問題,從幹部隊伍問題查找領導班子問題,從領導班子問題查找主要負責同志問題。黨組(黨委)書記要及時聽取巡視彙報、研究決定巡視成果運用,見人見事見問題,提出具體處置要求,推動解決突出問題,促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強化管理。

此外,還要從更長遠、更全面的角度去謀劃中央單位巡視工作,逐步擴大監督範圍,切實發揮從嚴治党利劍作用。要牢固樹立“全國一盤棋”思想,加強協作配合,中央單位可結合實際,與省區市巡視機構建立相應的協調配合機制,切實增強巡視監督合力。

總而言之,中央單位開展巡視工作,就是要掃除黨內監督的盲區,解決中央單位“燈下黑”,一級管好一級,層層傳導壓力,切實發揮巡視作為全面從嚴治党利劍的最大威力。(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孫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