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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規,離婚時如何才能分到更多家產,主要有5種方法

農村人思想觀念保守,尤其是60、70後甚至是80後之前的農村人,如果提到離婚的話就會覺得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即使夫妻二人過得很不幸福,甚至男方對女方經常暴力的情況下,

也不能接受其離婚。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如今的農村人可沒這麼保守了,如果夫妻二人過不下去了,那麼就果斷離婚,不需要考慮面子不面子問題,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而根據婚姻法新規,離婚時想要分到更多的家產的話,主要有5種方法,因為婚姻沒有了,本身就是一種遺憾和損失,如果再不從經濟上面挽回一點的話,那麼就真的太糟糕了,白白便宜了對方。

1、簽訂婚前協議

雖然說簽訂婚前協議是一種很勢利的做法,可誰都不能保證未來會發生什麼,即使結婚時兩個人的感情看似牢不可破,但是時間如流水,沒有人能對未來打包票。如果你在婚前的收入很高的話,而另一方收入很低,如果你們沒有簽訂婚前協議,

那麼婚前的財產會被混同,時間久了就成了共同財產,那麼離婚以後想要拿的你婚前的個人財產就不太可能了。所以你簽訂了婚前協定,把這些都寫明的話,就不會出現這個問題了。

2、夫妻協商

其實還有一個好方法就是夫妻二人協商,這是最好也是最便利的方法。因為兩個人如果要離婚的話,一般都是因為另一方犯錯了,所以忍受不了,才離婚的。那麼對於犯錯的一方來說,

心裡會十分歉疚,覺得對不起,所以協商財產問題,儘量要求對方淨身出戶,這一點的可能性還是非常大的,即使不能淨身出戶,有理的一方也能爭取到更多的家產。

3、撫養子女的權利爭取過來

我們國家的婚姻法其實最初的意願還是照顧女性和孩子的,

所以離婚以後,誰擁有孩子的撫養權,誰就能分到更多的夫妻共同財產。除此以外,對方還要給予孩子撫養費,一般都是工資的五分之一左右。農村的家庭中,女性一般都是承擔著照顧孩子的責任,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過來還是比較容易的。

4、提供對方變賣、轉移或者因債務等原因想要個人佔有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其實,在農村地區,有時候有些男性十分鍾愛賭博或者是其他原因,

欠下債務,出現了轉移、隱藏、變賣等手段,企圖侵佔夫妻財產的,導致家庭關係破裂,只要你能提供相應的證據,法律為了懲罰這類人,就會判不分或少分財產給他。

5、對方有錯的

在婚姻法中,是額外照顧沒有過錯的一方的,如果你能提供證據,證明對方有過錯的話,那麼也可以得到更多的賠償。比如對方犯有重婚罪,或者是和他人發生同居關係,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以及家暴行為的。

離婚不是我們每個人願意看到的,尤其是農村地區,思想還不是尤其開放的地方,離婚難免會被別人指指點點,但是不幸的婚姻我們也應該及時結束,分開不一定是最好的結果,相反,未來可能會更加燦爛。而夫妻共同財產是我們應得的,為自己多爭取一點也是理所應當。

證明對方有過錯的話,那麼也可以得到更多的賠償。比如對方犯有重婚罪,或者是和他人發生同居關係,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以及家暴行為的。

離婚不是我們每個人願意看到的,尤其是農村地區,思想還不是尤其開放的地方,離婚難免會被別人指指點點,但是不幸的婚姻我們也應該及時結束,分開不一定是最好的結果,相反,未來可能會更加燦爛。而夫妻共同財產是我們應得的,為自己多爭取一點也是理所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