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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快訊」衡水一女子因妨害公務被拘留

案例重播

時間:2018年4月21日

地點:某社區常某家中

事件: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新華路派出所接指揮中心指令,稱某社區有人家暴。

現場:常某(女)正處於醉酒狀態,手持玻璃碎片對其丈夫不斷辱駡,

情緒激動,並威脅勸導的出警民警。趁其不備時,民警將其控制,避免了傷害。過程中,常某將民警的手部撓至輕微傷。

結果:和平路派出所民警上案後,將酒醒後的常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常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犯罪嫌疑人常某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常某的所作所為正應了這首詩:

酒後武松能打虎,

兩杯下肚就離譜。

王法情理全不顧,

做出傻事牢裡哭。

最後小編再次告誡大家

員警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有義務配合員警執法, 對任何試圖阻礙或暴力妨礙員警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

維護法律權威,保障員警依法履行職責!

轉自 衡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