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3000元飯費失聯 老賴被拘仍叫囂:有錢也不還
平度法院執行人員入村拘傳被執行人。
原標題:平度法院淩晨執行拘傳12名老賴 執結百萬元案款
近日,平度法院執行局的幹警們經過一系列的執行行動打擊老賴,據瞭解,此次行動共拘傳被執行人12名,拘留6人,執結案件4件,和解5件,執結標的106.9萬餘元。在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關鍵時期,平度法院執行局再次打出組合重拳,以雷霆之勢震懾了老賴。
欠了飯費3000元躲著不還
2017年5月,陳某拖欠某飯店餐飲費3000元遲遲不還,被起訴後,平度法院判決她在法定期限內償還餐飲費。
據平度法院法官介紹,以上這個案例雙方和解,不僅使申請執行人的權益得到保障,實際上被執行人也是懸崖勒馬、及時止損。如果被執行人再繼續胡攪蠻纏、無正當理由繼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等待她的將是被追究刑事責任。
寶馬車被扣無奈答應還款
被執行人王某鵬,在兩起民間借貸案件中為他人80余萬元的借款擔保。身為擔保人,借錢的又不是自己,被判履行還款義務的他一直覺得十分冤枉。2016年執行立案以來,他為規避執行四處躲藏。清明前後,申請執行人王某青看到王某鵬駕駛一輛寶馬車出現在其老家附近,偷偷跟隨並記下了停放車輛的地點,馬上將這一情況告知執行法官,法官當即組織幹警來到了存放車輛的地下車庫。
據平度法院法官介紹,很多民間借貸案件都是借款人“跑路”,留下擔保人履行還款義務。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通訊員 尚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