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電信因提供誤導性服務被罰4800萬元
【電纜網訊】澳大利亞聯邦法院日前作出裁決,澳洲電信因“協力廠商帳單服務”(稱為“Premium Direct Billing”)向客戶作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而支付100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4800萬元)罰金。
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採取的行動後,法院裁定,澳洲電信在向客戶收取遊戲和鈴聲等數位內容費用時,誤導了客戶並違反了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法。
聯邦法院確定,在2015年和2016年,澳洲電信沒有充分告知客戶,將PDB服務設置為其移動帳戶的默認設置。澳洲電信公司也承認,
有消息指出,澳洲電信已經提供至少500萬澳元的退款,而ACCC估計進一步的退款“可能在幾百萬美元左右”。
ACCC主席Rod Sims表示:“數以千計的澳洲電信手機客戶在不需要輸入付款細節或驗證其身份的情況下無意中簽署了訂閱。通過引入和運營PDB服務,澳洲電信通過將客戶暴露給未經授權的活動產生了可觀的利潤......法院判處的1,000萬澳元罰款表明了澳洲電信行為的嚴重性。
ACCC認為,這種行為低於社群對合適企業行為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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